市公共交通局关于统计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有关信息的通告
各汽车租赁企业、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
为充分掌握我市汽车租赁行业的有关信息,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开展汽车租赁行业的有关信息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计主体
实际开展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
二、统计的车辆范围
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实际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十二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三、统计材料报送流程及咨询方式。
请各汽车租赁企业填报统计表(详见***),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电子文档可发送至电子邮箱kgj_zlcgl@jtys.sz.gov.cn。统计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协会咨询。
咨询地点: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玉龙路1号圣莫里斯C区7栋21A);
特此通告。
***: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及经营车辆基本信息登记表
市公共交通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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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汽车租赁行业及经营车辆基本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