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2015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

  第一条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第九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一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前款中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十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3:25:30重新编辑
观兰(澜)镇横坑村河东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丹坑润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牛湖村大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樟坑径村牛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黎光村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23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28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宝城28区华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28区新安3路建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39区华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宝城41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3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5区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9区河东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67区留芳路庭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74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82区裕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新安实业公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街道东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柑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镇白花洞莲麻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姜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建兴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区观光路汇得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等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建立完善四项制度解决城镇困难居民社会保障问题
  2. 青岛开发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向下游推进
  3. 即墨市18月份外经贸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4. 青岛开发区各种举措塑尊师重教氛围
  5. 铜川市农经站到上安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调研
  6. 青岛人防信息第45期
  7. 五年计划发展新党员三万名
  8. 四方区强化三个统一加强基层党员教育阵地建设
  9. 益师幼教毕业生应聘会成了抢聘会
  10. 市北区点亮背街小巷举措惠及民生
  11. 李沧区狠抓三支队伍建设促进民政工作扎实开展
  12. 市人大召开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专家座谈会
  13. 提前启动应对浒苔的各项科技工作
  14. 亚欧会议工商经济领袖论坛暨成长型企业发展分会将于10月在青举行
  15. 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测的通告
  16. 青岛市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意见
  17. 市南7家医院集中操练提高应对突发肠道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18. 我市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研究取得重要进展
  19. 青岛市骨伤医院弘扬奥运精神为奥帆赛输送医疗保障志愿者
  20. 我市开展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暨走访慰问三支一扶大学生活动
  21. 桃江县积极抢救千年交通文化遗产牛剑桥
  22. 青岛市人才市场2010年11月份交流会安排
  23. 市城乡建设委组织在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拉网检查
  24. 市政府国资委力促市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节能降耗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5. 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6. 市商务局第十二届高交会圆满落幕
  27. 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
  28. 四方区严把三关加强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监管
  29. 坚持走访制度落实走访效果
  30. 即墨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汛抗洪救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卓有成效
  31. 青岛市***审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32. 市安监局王为局长到黄岛区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33. 李沧区以支柱企业为依托加快产业集群建设
  34. 莱西市实施三项措施有效缓解企业缺工现象
  35. 胶州市突出重点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36. 大通湖区法院掀起陈燕萍工作法学习热潮
  37. 即墨市鼓励强村强企到镇村兴办加工基地以强扶弱推动新农村建设
  38.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39. 四方区劳动保障局把好四关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40. 我市通过国际合作初步掌握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关键技术
  4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湖南省进驻信息公告
  42. 赫山区多部门联手铁拳整治非法砖瓦企业
  43. 市外经贸局我市出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44. 安化县积极推进廉租房建设
  45. 即墨市新增2个山东名牌
  46. 在保护中开发梓山湖――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益阳新世界middot梓山湖畔等项目
  47. 莱西市抓住三个环节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
  48. 市商务局我市出口过亿美元企业达到30家
  49. 市商务局市南区服务业发展局多措并举积极营造特色街区节庆氛围
  50. 我市电子家电行业加快向服务型转向
  51. 市北区实验小学校本教材法在我身边喜获2007年全国评审一等奖
  52. 平度市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53. 青岛关注海洋生态文明审计监督五个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54. 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健康发展
  55. 黄岛区渔情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56. 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拔尖人才培育工作力度
  57. 印台区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三农帮助农民提高增收技能
  58. 胶南市环保局创新四个机制力促工作上台阶
  59. 青岛监狱坚持抓住三个环节强化三个结合突出实践主题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60. 莱西市发现一处乡农学校时期地下防空建筑
  61. 中央分配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突破亿元大关
  62. 益阳市长热线办公室关于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蔡卫红接听12345市长热线电话的公告
  63. 市棚改办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64. 香江路电力下地顶管工程顺利完工
  65. 四方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美化两节期间城区环境
  66. 莱西市蔬菜科技入户项目进展顺利
  67. 亚洲地区友城积极参与青岛国际帆船论坛
  68. 市渔业电台应急调度成功救助遇险帆船
  69. 李沧区有序推进李沧东部违法建筑的处置
  70. 我市20家企业入选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71. 市商务局万村千乡赶年集欢乐购物迎新春
  72. 市安委会办公室第三调研督导组对莱西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73. 青岛奥运帆船比赛基地审计项目受审计署表彰
  74. 规划灵山湾休闲度假区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75. 建立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
  76. 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培训工作
  77. 市内四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可足不出区
  78. 广西茶商盛赞益阳黑茶展
  79. 四方城管执法局四项举措深入开展忠诚执法、诚信守法活动
  80. 青岛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工程顺利通过质量验收
  81. 即墨市一项科技成果通过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82. 市北区加快规划建设浮山新区学校解决东部入学难问题
  83. 青岛市青少年代表团访问日韩友城
  84. 市财政局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85. 市商务局我市企业在法兰克福礼品及文具展上倍受客商关注
  86. 税收优惠助推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87. 市商务局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进入收关阶段
  88. 平度市多措并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89. 李沧区创新用人机制和评估办法优化干部教师队伍
  90. 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标准
  91. 为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92. 四措并举培养造就文明农民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93. 即墨市积极办好民生实事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94. 崂山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可行性评估
  95. 市南区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96. 青钢集团调整产品结构见实效
  97. 莱西市加大招商力度培育骨干企业
  98. 关于益阳市十大环保卫士人选的公示
  99. 南县法院致信干警家属监督六个严禁的实施
  100. 青岛开发区两项目获得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示范项目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