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开展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课题研究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要求,以深入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本市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我局拟开展《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课题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民政局签订《深圳市民政局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
1.对我市医养结合的现状、问题和需求进行分析;
2.梳理对比国际、国内医养结合的经验和模式;
3.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分析报告(初稿),具体涵盖:操作模式、试点范围、政策需求、评价标准等内容;
4.对《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分析报告(初稿)进行论证完善;
5.协助市民政局、卫人委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追踪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
6.分析、总结试点工作,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政策框架,制定《深圳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初稿);
7.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要求进行中期汇报和成果汇报。
以上所提交成果均须经深圳市民政局审核通过。
三、总体要求
1.项目总预算为16.8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即约90个自然日)完成《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分析报告(初稿),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4.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1);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zcfgc@szmz.sz.gov.cn。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32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联系电话:25832818。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分方法。
1.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45分,商务分35分。
2.评分细则详见***2。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 。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会议室。
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可现场进行基本情况及项目方案介绍(5分钟以内)、答询。
***:1.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2.评分标准和细则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4月5日
***
***1: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doc
***2:评分标准和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