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合作区前湾十单元学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合作区前湾十单元学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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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前海合作区前湾十单元学校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10单元01、02街坊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十单元01、02街坊,总用地面积40058.88平方米。项目包括国际学校和民办学校两部分,其中:国际学校占地面积112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11平方米,包括高中教学楼、小学及初中教学楼、幼儿园、体育馆、礼堂&游泳馆、生活服务用房及教职工与学生公寓等共计38211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地下交通疏导中心及设备用房19300平方米及架空层1700平方米;民办学校总建筑面积80029平方米,包括民办幼儿园2200平方米,民办十二年制学校教学楼、小学教学楼、游泳馆、礼堂&体育馆、生活服务用房及学生公寓等共计37329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地下交通疏导中心及设备用房37500平方米及架空层3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需按照“7个100%”要求做好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生态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拉运处理。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 2、运营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各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处理。备用发电机安装尾气处理装置,食堂餐饮安装油烟处理设备,分别由专用烟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排烟系统。机房和排风机需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3、周边道路选择乔木、灌木、草皮搭配密植,以减少城市道路带来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不良环境影响,教学楼及宿舍楼临临海大道及前湾四路一侧应安装隔声窗。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