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精神,做好我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8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99号)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8〕6号)等关于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的文件精神,现购买第三方服务,实施增城区农业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项目。
一、项目名称:《增城区农业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三、项目预算:45万元;
四、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基本任务:编写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方案;调查种植业、秸秆、地膜、畜禽养殖县级基本情况;开展畜禽养殖和种植业典型地块入户调查,其中种植业典型地块调查数量为12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户159个,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29个;按要求完成各类调查数据的电子化;编写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任务要求请查阅***“任务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按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广东省农业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8〕729号)文件规定。
五、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报价人不存在《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相关信息已失效,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参与增城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团队不少于15人,其中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农业或环保类副高以上职称,团队成员必须具有环保类、化学类、生态类、农学类专业中两种以上技术人员。
六、参加遴选提交资料:
(一)第一部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类业绩合同证明;对任务需求的响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增城区农业源普查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团队人员组成(管理、技术人员力量);以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第二部分:任务报价
第一部分材料编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第二部分报价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后用信函密封。
七、遴选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
八、遴选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增城区农业局科教信息科
九、评审日期:2018年7月30日
十、评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十一、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20-82623143
***: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项目任务需求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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