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建党100周年景观布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林业和园林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建党100周年景观布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林业园林函〔2021〕31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大群众对重大节日热烈氛围的需求,同意增城区建党100周年景观布置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景观布置工程,分别位于增城广场、市民广场、荔湖大道三个节点。建设内容包括花坛、绿雕、雕塑、灯光效果布置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9.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82万元、预备费25.42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2日
***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建党100周年景观布置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关于增城区建党100周年景观布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