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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第一部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撤销许可的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

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1487

21487

21477

10

2


合计

21487

21487

21477

10

2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1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总  计

21487

21487

21477

10

2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表二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罚没金额(万元)

备注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 计(宗)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收费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宗)

实施数量(宗)

收费总金额(万元)

-

  说明:

  1. 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

  2.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五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宗)

-

  说明: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六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

次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665


合计

5665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1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


合计

0

总  计

5665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对象的日常巡查,按出动次数计算,出动1次计为1宗检查。


  

第二部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1487宗,予以许可21477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21487宗,予以许可21477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0宗,予以许可0宗。

  2.(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3.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金额0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3.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3.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宗,征收总金额0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数量为0宗,征收金额0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数量为0宗,征收金额0元。

  2.(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3.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用总数为0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用0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用0宗。

  2.(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3.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5665次。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5665次。(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

  2.(1)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3.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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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坪山区田头社区开展双节前安全及市容清扫行动
  58. 信访工作条例
  59. 公明办事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安排表(3月)
  60. 坪山区安委办领导赴坪山迎春花市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61. 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体旅游执法科2019年8月31日巡查情况
  62. 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项目资助计划公示
  63. 关于公开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
  64. 2018年2月光明新区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
  65.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新庄社区举办美女厨神之活力厨房烹饪培训班
  66.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67. 深光环罚字〔2017〕第076号(深圳市荣利达线业有限公司)
  68. 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召开2017年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动员部署会
  69. 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举办亲子月饼DIY活动喜迎中秋佳节
  70. 关于举办2017年坪山区三人篮球比赛的通知
  71. 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土地整备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72. 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73. 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宣贯会
  7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75. 市检查组来新区检查发现个别窗口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76. 光明新区健全责任制推进轨道6号线土整和安全施工
  77. 凤凰办事处工作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78.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大捷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79. 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地锁清拆整治行动
  80.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81. 凤凰办事处2018年综合档案整理归档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82.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市政服务中心百日整治系列行动(7月29日)
  83. 关于全市统一项目编码工作和施工许可审批平台的温馨提示
  84. 光明新区开展计生普法及艾滋病宣传活动
  85.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安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86. 2019年11月28日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简报
  87. 2015年2月光明新区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
  88. 坪山区交通轨道建设办公室加快推进坪山区自行车停放区建设工作
  89. ***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
  90. 深圳市光明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91. 坪山区在全市首创退役军人驿站进机关
  92. 公招20171号办事处综合楼台阶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93.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
  94.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建设技术规程的通知
  95. 非深圳户籍随迁子女报名须符合哪些条件
  96. 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农业发展资助实施细则
  97. 光明区第二十一批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公示
  98. 打伞主力办案能手
  99. 光明新区高新园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修改及延期公告
  100. 光明区城管局举办区辖环卫工人安全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