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为农民治病告村民书
根据区委领导在调研我区农村卫生工作时关于“要尽快研究关于农村门诊看病报销制度的问题”的指示精神,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在我区开展“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使农民小病不出村,解决农民看病就医的问题,逐步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诊病范畴及对象
(一)在村卫生站现有的医疗设备及医疗技术条件下能够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用药必须在农村卫生站药品目录范围内。遇重大抢救及超出村卫生站诊疗科目范围的患者,必须及时转诊。
(二)本村的户籍人口或外出参军、读书后迁回本村户籍的人员均可享受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的待遇。
二、就医及免费方式
(一)本村户籍人员在本村卫生站就医,每次交纳1元钱的挂号费;如治疗需注射,则再交1元钱注射费,其余免费(药品及检查)。
(二)本村户籍人员在本村卫生站就医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
三、其他事项
村民如无获得免费治病或无得到良好的服务和无得到足够的基本医疗,可向村委会、镇政府、区卫生局进行投诉。
花都区卫生局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开展“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的试点村名单
新华街:乐同村、公益村;
狮岭镇:杨二村、长岗村;
赤坭镇:瑞岭村、荷溪村;
炭步镇:民主村、石南村;
花山镇:小布村、布岗村;
花东镇:石角村、京塘村;
雅瑶镇:岑境村、邝家庄村;
梯面镇:红山村、横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