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有效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等原则。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37条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一是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在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所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二是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出台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地通过风险补偿金等措施为行业增信。三是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四是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五是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全行业综合监管和评价机制,完善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