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城区脏车综合治理
为切实维护城市市容整洁,防治道路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区脏车综合治理的通告》。
《通告》中称,加强脏车源头管控,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和路面污染;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砂石料场等场地应按有关规定对进出口道路硬化,配备冲洗设施,落实冲洗保洁人员,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除尘,严禁车辆带泥出场污染城市道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加强公务用车容貌管理,坚持机关公务用车整洁、脏污车辆不出单位。
《通告》规定,6种情形不得在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的城市道路上行驶和停放,如车身外表有明显污迹灰尘或泥土,车顶有积尘的;车辆号牌被尘土遮挡或脏污无法识别的;轮胎、挡板、底盘沾带泥土的;车辆排放污水、流体物质,影响市容环境的;存在“抛、冒、滴、漏、撒、扬”情形的等。
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在城区及主要出入城通道进行执法检查,对入城脏车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