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大件垃圾拆解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解决辖内废弃家具、木质类等大件垃圾乱堆放问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就大件垃圾拆解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鱼珠街大件垃圾拆解作业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
3.发包期限:1年。
4.最高限价:12万元/年。报价必须已包含人员工资福利、税费、工具、劳保用品、管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营业执照必须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分类或保洁服务。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谢绝联合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9日-13日上午9:00~11:30。
2.地点:鱼珠街道办事处(鱼珠直街13号211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9:30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
3.投标、开标地点:
鱼珠街道办事处(鱼珠直街13号二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黄埔区鱼珠直街13号211室
联 系 人:张泽龙
联系电话:82299161
六、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在黄埔区信息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采购人需求
鱼珠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6日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鱼珠街辖内废弃的家具、木质类等大件垃圾的拆解、分类、堆放、装卸和回收。采购人提供拆解场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车辆将大件垃圾运输到拆解场地。
二、项目要求
(一)中标单位需安排足够的人力开展拆解作业,原则上对运输到拆解中心的大件垃圾必须在当天完成拆解。
(二)中标单位需安排人员白天(上午8:30至下午5:30)在拆解场地作业或值班,做好与清运环节的工作衔接。
(三)中标单位需安排人员负责工作场所的保洁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四)工作场所中各类物品需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分类有序堆放。
(五)中标单位对拆解产生的物料需进行分类处理。木材、塑料、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必须由采购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的回收机构统一进行回收处理。拆解产生的其它垃圾需自行联系区环卫车队进行清运。
(六)中标单位需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服务期内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七)中标单位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的计量、登记、统计和对帐工作。
(八)如遇上级检查或其它需要投标人配合开展工作的情况,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需无条件按要求执行。
三、作业检查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进行检查、指导,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落实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落实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在作业服务费中扣减相应的违约金。
(一)中标单位连续多天没有组织人员进行拆解,导致拆解场地大件垃圾无处堆放,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工作场所物品堆放混乱,保洁不到位,每次扣200元。
(三)遇有上级检查或其它需要中标单位配合开展工作的情况,中标人没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每次扣500元。
(四)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每次扣1000元。
(五)为保护工人权益,出现劳资纠纷时,采购人有权在作业服务费中扣减相应的款项。
(六)合同有效期满后5天内,若中标单位未与采购人或下一中标单位办妥相关交接手续,中标单位需按每逾期一天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相关款项在作业服务费中扣减。
四、结算方式
作业服务费按月支付,中标单位凭***与采购人进行结算。每月15日前,采购人通过银行划帐方式付款。月作业服务费=中标价/12。如出现扣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