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水政监察大队动真格清四乱夯实安全度汛防线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安全度汛,维护河势稳定,确保河道畅通。大竹县水政监察大队于1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河道清四乱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分为部署、摸排、查处、巩固四个步骤进行。
及时部署,落实责任。成立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清四乱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及危害,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本次清理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划分了重点区域、敏感区域、易发区域,并对区域进行明确分工,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各执法小组,按照谁负责、谁巡查、谁处理、谁回访的原则,将清四乱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摸排,不留死角。针对性的增加河湖巡查工作频率及巡查河段时间,对巡查结果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强与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河长平台的堡垒作用,全面掌握各区域河湖基本情况和违法线索,做到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形成执法合力。
教惩结合,查处违法。将清四乱与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利用清四乱的机会对各类水事乱象进行排查,下大力解决各种水事乱象。特别是对摸排过程中发现的行洪隐患和突出问题,按照先整改、后处理的原则,及时消除行洪隐患。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批评教育,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全面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将集中大队执法中坚力量,对违法行为采取从快、从严、从重的方式进行查处,进一步夯实安全度汛防线。
加强督导,巩固成果。采取定期回头看的方式,一是对重点区域、洪水易发区、低洼区域进行回访,防止整治后集中暴发违法行为的现象。二是对前一阶段摸排过程中,对发现有问题的区域进行回访,重点查看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保持情况,防止死灰复燃。
本次清四乱专项整治过程中,共巡查河道36余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查处案件2件,征得罚没收入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