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广棠路2426号)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2018-440106-70-03-004143
穗天住建函〔2019〕48号
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来《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广棠路24-26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项目报审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广棠路24-26号)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北临天坤三路,南临天坤二路,西临广棠路,东边为健明六路。新建4栋塔楼和临街商业裙楼,两层地下室及绿化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挖方总量为7.2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53万方,外借土方1.53万立方米,弃方7.23万立方米。本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7718.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2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总体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下阶段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45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30公顷,直接影响区面积0.15公顷。
(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
(四)方案主要新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工程量为:全面整地0.35公顷,撒播草籽0.11公顷,临时排水沟530米,彩条布苫盖0.35公顷。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35.87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51.87万元,项目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后续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要求
(一)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工作,将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纳入后续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三)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裸露时间;做好项目区范围土壤、林草植被的保护及渣土综合利用工作。按照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项目建设期间应当配合我局及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五)鼓励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应做好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方面的文字、图片记录工作,作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之一。
(六)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参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办理变更手续。
(八)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应按批准的方案及规范标准完成。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专此函复。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