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助力平安建设
荔湾区司法局学习“枫桥经验”, 按照“延伸调解触角、创新调解方式、打造调解品牌、推动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发挥人民调解的特色优势,为平安社会、平安荔湾建设发挥力量。
一、着力打造一支能排忧解难的人民调解队伍
一是着力筑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体系。巩固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打造援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医患纠纷等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积极向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以及矛盾纠纷多发新领域延伸人民调解组织。如2014年5月,蒋某帮房东搬运建筑材料的过程中不慎从房子二楼跌落,造成重伤,治疗无效于20日去世,因赔偿问题,死者家属与房东、包工头发生争议,向司法所求助,司法所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无效,迅速启动援调对接,由法援处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帮助家属解决蒋某丧葬费用,使家属可以带上蒋某的骨灰回乡安葬。
二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在区、街、社区(村)三级全部建立完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专业调处、应急处置和组织保障等工作机制,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提高排查调处效果,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的机制,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在康王南地陷、涉新中国大厦消防整治引发的纠纷中,荔湾区司法局组织调处办、公职所、法援处及社会律师,组成三个工作组,现场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诉求。
三是着力规范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聘请专职调解员充实解员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群众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形成“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方法手段”化解各类专业性矛盾纠纷的新格局。加强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工作能力,让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是着力树立“有纠纷,找民调”的人民调解工作新形象。围绕人民群众求发展、谋平安和谐的愿望,把调解纠纷过程作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过程,推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使“有纠纷,找民调”成为群众普遍共识。
二、着力在服务意识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奉献于民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放在第一位,不断拓宽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探索新形势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与联动。通过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调解资源,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三调联动支撑、律师普遍参与、社会广泛协同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如新中国大厦某楼层的几位当事人就退还押金发生分歧来到岭南司法所,希望通过司法所的调解达成三方都满意的结果。为化解涉新中国消防整治纠纷,荔湾区司法局在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组开展工作,当日值班律师认真听取了三方的想法,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耐心的向三位当事人解说有关的法律法规问题,经值班律师与司法所同志耐心细致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强化服务为民意识。在巩固传统人民调解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将服务范围和层次进行拓宽和延伸,积极主动走出去,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寻求新的突破点,开展多方位、立体化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服务为民。加强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成立企业调解组织并推动示范点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覆盖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余女士有一独子李某(化名),一年多前成了家,媳妇刚怀孕,自己也在不久前正式退休,以为苦日子熬尽了头,终于可以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儿子李某在一次工伤事故中意外身亡,突如其来的噩耗彻底摧毁了这个家庭。为了经济补偿的问题,余女士与李某单位发生纠纷,罗女士来到石围塘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石围塘司法所一方面跟李某单位说“情”,强调死者家庭的不幸;一方面跟家属方说“法”,指出他们的要求不合理的地方。在多次协调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三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适应现阶段的矛盾纠纷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易激化的特点,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的优势,通过法、理、情综合运用,能快速找准切入点、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加大对“有纠纷首选调解”意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人民调解优势,并在调解实务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熟悉风土人情,深刻体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优势,推广调解首选意识,服务基层群众。
三、着力在拓宽调解覆盖面上见成效
为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与工作机制,提升“平安荔湾、法治荔湾”建设水平,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调解工作模式。
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在区、街、社区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根据“居民聚集区、企业规模、专业市场”等因素,结合网格化管理,以格为单位,建立调解小组,发展调解信息员,达到了调解网络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规范管理。制定基层调委会工作指引、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明确信息排查、掌握、报送、处置等要求,确保工作到位。
三是抓实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调解落实、生效在每一个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人员,力争做到一般性矛盾纠纷不社区,努力形成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及时出面调解新格局。
四、着力扩大人民调解影响
荔湾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提出了“延伸调解触角、创新调解方式、打造调解品牌、推动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多形式、多方法宣人民调解特色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影响。
一是走进电视栏目。为提升调解员整体素质,打造一支形象好、素质强的人民调解队伍,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同时让未来人民调解通过荧屏走进千家万户,荔湾区司法局组织基层调解员参加《和事佬》节目录制与学习,通过学习观摩,进一步加强调解员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等方面纠纷的能力以及对局面的把控能力。
二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期间,荔湾区司法局组织各街调处办、各基层调委会开展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特色优势,扩大人民调解影响。
三是举办特色活动展现调解员风采。为了弘扬这种深入基层,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荔湾区司法局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举办《调解员摄影风采大赛》,从众多的作品中一览荔湾区调解员的工作风采,进一步激发和增强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四是开展送书进基层活动。针对社区调解室法律书籍老旧、法律知识更新慢的现状,荔湾区司法局精心挑选了实用性很强的法律书籍送往全区各调委会,为他们打下更加扎实的理论基础,提升软实力提高调解实效,达到调解一宗纠纷,教育一大片群众的效果。
(编审:李少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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