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举办2016年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业务培训班
(图:广州市医疗救助中心杨萍科长在授课)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印发《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穗府办规[2016]3号),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使各街道负责医疗救助的工作人员尽快掌握相关医疗救助政策和新医疗救助系统操作方法。2月23日,荔湾区民政局举办了“荔湾区2016年《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业务培训”,广州市医疗救助中心刘丽云副主任、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街道负责医疗救助业务的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医疗救助业务的专职人员共240多名同志参加了培训活动。
在本次培训班上,广州市医疗救助中心杨萍科长对新的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解读,对各类人员的救助标准进行了分类介绍;方欣软件开发公司工程师详细介绍了新医疗救助系统操作方法,并采取集中讲解、模拟操作、研讨交流和提问解答等方式进行现场授课辅导;区民政局就新办法实施后我区办理业务流程和档案整理事项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通过这次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我区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医疗救助工作人员掌握和熟悉新政策,使他们在今后工作中更好执行我市新的医疗救助政策,保证群众医疗待遇得到更好落实。
《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后,扩大了救助对象的覆盖面,把孤儿、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非本市户籍困难人员、见义勇为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等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并适当降低了救助门槛,提高了救助的比例和支付上限,使更多困难人员能享受到医疗卫生服务,为更多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减轻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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