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专用耗材的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专用耗材
二、采购品目名称
见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专用耗材清单(附表1)
三、本公告期限
自2020年7 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止。
四、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货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货方营业执照上有本项目物品经营。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供货方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正式报价单,报价单需对可供应的物资列出品牌、型号、规格、明细报价、供货期限以及联系方式(可参考附表2),如报价单内未尽事宜可另附说明,报价单需盖章确认。
请具备资质的供货方将资质电子版、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电子版在公告期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zsyxhj@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可以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7月28日截止(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电子版;
2、供应商需填写报价单,对可供应的物资列出明细报价、供货期限以及提供联系方式,如报价单内未尽事宜可另附说明,报价单需盖章确认;
3、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应按照合同要求供货期内供应全部货物,如不按时交货下次采购将不考虑该供应商;
4、商家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符合质量要求;
5、如在保质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商家需提供换货服务,所换货物必须与招标要求保持一致。
6、供应商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4楼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98809
邮箱:gzsyxhj@163.com
附表1: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专用耗材清单
附表2: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专用耗材采购监测耗材报价单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
2020年7月21日
附表1:
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耗材清单
附表2:
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耗材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