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的通知(海三方协商办〔2019〕1号)
各社区(村)、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在全市树立典范,推广经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平安广州建设,按照《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海珠区开展2019年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省属和中央、部队所属及控股的驻本市的企业,在本市以及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以及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
社区(村)、街道、园区可申报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评审。
二、评审规定
(一)申报时间
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含申报上一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原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年度报告,下同)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
申报填报数据对应的时间点为2019年6月30日,涉及上一年度的时间段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以下称评审系统)。
(三)申报与审核
1.今年的申报工作按照评审办法和系统设定程序进行申报。已获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企业除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外,也可在系统上申报上一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系统操作指引》(***7)。
2.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根据评审系统完成申报后,需打印对应生成的相关表格盖章并扫描上传至评审系统,不再提交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后将对应生成如下表格:
(1)申报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系统将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1)和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2)。
(2)提交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的,系统将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表(***3)。
(3)申报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的,系统将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申报表(***4)和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创建工作公告(***5)。
(4)提交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年度报告的,系统将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年度报告表(***6)。
3.企业的申报(含提交年度报告)由各街道在系统中进行初审,再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进行复审,并汇总报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办公室审核。
4.社区(村)、街道、园区的申报(含提交年度报告)直接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进行初审,并汇总报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办公室审核。
5.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企业、社区、村、街道、园区)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各街道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工作。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于2019年9月26日前完成全区申报单位的评审工作,并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统计报送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社区(村)、园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作,已获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的单位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街道、社区(村)、园区在本单位参加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应动员辖区内的单位、企业参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作。
各街道需核对《2018年海珠区各街道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工作联系人名单》(***8),如人员有变化,请于8月15日(星期四)前通过政务微信反馈至海珠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
海珠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立在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报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李咏斯,联系电话:34213991。
***:1.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2.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
3.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表
4.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申报表
5.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创建工作公告
6.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道、园区年度报告表
7.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系统操作指引
8. 2018年海珠区各街道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工作联系人名单
广州市海珠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