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培训市场良好生态护航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越秀区圆满完成教育部交叉核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迎检工作
2019年1月7—8日,广州云淡风轻、冬意渐浓,教育部第15工作组来到越秀区,对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成果进行核查。
本次核查主要包括座谈会和实地抽检核对两个环节。座谈会于1月7日下午在广东省教育厅进行,教育部第15工作组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罗索,率领组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干部卢贵昌、广西桂林市教育局政法科科长关志强莅临现场,广东省教育厅主任督学李璧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调研员张振超等,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市校外培训机构专治办副主任翁奕华、专治办科长赵岗宁,越秀区教育局调研员赵佩霞、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科长陈翘等列席会议,并进行深入交流。
省教育厅主任督学李璧亮向工作组汇报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部署与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介绍了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情况和特点。区教育局调研员赵佩霞介绍了越秀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基本情况,区内培训机构数量庞大,摸查统计数量为1570家,其中学科类不合格机构551间,为全市之首,约占全市整改对象的四分之一。在省市区的统一领导下,越秀区按照“快、准、实、细”(快:行动迅速,准:把准政策,实:工作扎实,细:严谨细心)的工作目标和策略,遵循“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方法,最终达成了“三好”(社会满意且不激发新的矛盾,效果好,评价好,经验好)的治理效果。
会后的两个半天里,教育部工作组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现场核查了区内5所培训机构,重点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证照办理情况、教学教材师资公示、收费公示等情况进行检查。被抽检机构涵括了学科类、艺术类等培训类型和有照有证、有照无证等不同情况,并以良好的风貌展示了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取得的卓越成效。
作为实地抽检的第一站,罡得培训中心主动申请办学许可证的积极态度、人性化的环境设计给工作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百灵鸟文艺培训中心是越秀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以来首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工作组对其有高度的认识觉悟表示肯定,并对其今后规范办学提出希望。立尚教育培训中心整改前属于有照无证机构,积极配合治理工作,停止学科类培训业务,申办办学许可证的工作已进入设立阶段,预计近期将取得办学资质。斐凡教育培训中心前身由于证照不全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列为广州市首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象,办学者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引导下较快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改善办学环境,顺利办证并重新开业,走上合法合规办学的正轨,成为本次治理的先进典型。新开办的卓越教育培训中心公园前教学点积极响应行业治理要求,在依法依规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基础上,开启校外培训机构升级之路,辟出部分场地建设社区图书馆,打造“文化校区+图书馆”的教育新模式,是全市首家与政府共建图书馆的培训机构,其创新做法获得了工作组的一致认可和赞扬。
数百日的攻坚克难,大半载的坚持不懈,换来了广州市越秀区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中一份满意的答卷。教育部工作组大力肯定我区在治理中健全机制、夯实责任的做法,高度赞扬我区“1+3+N”(“街道分管领导1人+街道工作人员3人+其它部门N人”,包括教育局、工商所、食药监所、司法所、城管、学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模式有创新、重方法、见实效。同时,对于我区在此项工作中将目标分解清晰、机制逐步健全、责任层层压实的巨大决心和细致做法赞不绝口。经过全区18条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学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的通力协作,越秀区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百分百完成治理任务,取得了治理工作的巨大成效,圆满完成了本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任务,顺利通过教育部的验收。
教育强则民强,健康规范的民办教育办学、优良有序的培训市场生态是大势所趋,更是民心所向。下一步,越秀将继续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和街道的统筹协调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共治共理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三级治理联动机制、管理工作台账机制和探索课后校内服务与校外培训托管相结合等三项机制,促进民办教育的长期健康规范发展,构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