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关于明确市政府178号令涉及3项委托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 市政府已就委托越秀区政府实施的3项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的行政权力事项与区政府完成委托协议签订手续,现就有关事宜(详见***)通告如下:
越秀区政府承接市政府委托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具体有:
1.“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划拨)”。
2.“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用地审核”。
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通告发布前,原实施部门已受理的项目继续完成办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承接市政府178号令涉及3项委托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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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承接市政府178号令涉及3项委托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