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贸促会关于申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工作指引
根据《越秀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越府办规〔2020〕1号)(以下简称《区十条措施》)第十条,为减轻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充分发挥贸促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政策内容
指引申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二 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
三 服务情形
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
四 服务方式
通过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申办。
五 服务指引
1、说明
中国贸促会企业端在本文中简称“本网站”。
网址:http://www.rzccpit.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注册
用户在使用商事和领事认证业务前需要先注册一个本网站账号,主要着重完善递送机构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若注册时完善的信息有误,可以前往“个人中心”——“账号管理”——“账号信息”页面编辑修改。
3、准备工作
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左侧菜单中找到“基础数据”——“常用企业”页面,进入此页面绑定企业信息。此功能主要是用于商事证明书、领事认证业务,民事类业务无需绑定。
4、事实性证明书申办
4.1流程
4.2新增
用户登录后,点击导航栏 “商事证明书”,进入介绍页面,再点击右侧浮动申办按钮即可进入商事证明书新增页面,也可以将介绍页面滑动到最下方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后,点击“立即申办”进入证明书新增页面。
递送机构栏主要是显示用户当前的递送贸促会,该贸促会会受理用户提交的申请文件,并在此贸促会出证。该页面无法修改递送机构,如需修改,需前往“个人中心”——“账号管理”——“账号信息”中进行修改。
基本信息栏主要是显示申办方,文件所属方等信息,其中申办企业和消费国为必填项。填写申办企业时需是用户所绑定的企业,如果之前没有绑定,则可以输入企业全称,点击“保存为常用企业”在本页面进行绑定。(如为本公司自行申办文件所属方不用填写)
出证周期选择“立等”;点击“添加文件”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认证类型选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实证明书,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
所有信息都录入完成后点击“生成订单”会打开一个确认页面,用户可以在该页面确认录入信息,也可以打印该页面的总览表和证明书的申办表,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后会生成一条证明书订单。生成的订单信息可以在“个人中心”——“商事证明书”页面查看。
4.3***
用户已经提交的证明书申请可以在“个人中心”——“商事证明书”页面查看。页面主要显示基础的申请信息及文件状态的进度节点,需要查看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点击“点击查看详细”进入详细页面。在详细页面,如果贸促会需要审核用户的证明书申请信息,则可以在此页面上查看到审核信息。其余所有新增页面录入的信息也可以在此页面查看到。在贸促会审核或受理之前,用户也可以对该条订单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
5.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④.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6.业务受理部门:广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咨询电话:020-87305356/87318285
办证地址:广州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2315室
六 附则
本工作指引由区贸促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申办截止时间以国家贸促委公告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3766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