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某材料公司奶白色废水偷排入河罚款人民币5万奖励举报人5000元
日前,有市民局举报增城区永宁镇某材料公司将未经净化的废水排入河,该企业目前已被查处,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而按照此前市河长办的《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已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
市河长办介绍,2017年12月,市民郭某通过广州水务微信公众平台举报,在增城区永宁镇长岗村新新公路长岗村段发现某材料公司后面有大型水泥排水管口,该公司将未经净化的废水排入河。增城区环保局前往现场执法监察发现该企业从事化妆品原料、电力电缆配件生产经营。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污水治理设施处于闲置没有运行状态,清洗原料桶产生的奶白色废水流入雨水管网并直接排入附近河涌,涉嫌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水污染物。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增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二款,责令当事人: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同时,区环保局联合永宁街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内水环境巡查和该企业的监管,***该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防止工业废水直排入区域河涌。
据了解,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2017年9月27日,广州市水务部门向社会发布《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自《办法》公布以来,市民踊跃参与违法排水行为举报活动,部分热心市民除了拍摄污染现场,标明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情形,还亲自带领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2017年9月27日至2018年3月23日,共收到举报线索2555宗,有奖举报受理小组向各区河长办及市级职能部门交办案件线索2543宗,至3月23日,各区河长办及市级职能部门已回复案件线索1793宗,举报线索主要集中在餐饮、洗车档、石材加工三大类,占举报总量一半以上。违法排水有奖举报第一阶段兑奖工作(核定有效线索,奖励300元)共兑奖340宗有效线索,发放奖金102000元。
市河长办工作人员表示:“部分举报没有明确具体的偷排主体或反映问题太过笼统无法明确违法排水行为及主体,不属于有效投诉。建议大家在投诉时,明确具体的偷排主体,如不清楚企业或业主名称可明确详细的地址定位,最好在投诉内容中附上具体图片信息,这样更有利于核查。”
举报途径:(一)电话、传真举报,举报热线电话:12345、传真号码:020-89810094;(二)来信举报,来信来函请寄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中公教育大厦1407、1408单元,邮政编码:510620;(三)微信举报,举报人通过关注广州水务微信公众号“gzsswj”举报;(四)电子邮件举报,举报人可将有关举报信息发送至wfpsyjjb@gz.gov.cn进行举报;(五)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中公教育大厦1407、1408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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