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7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9日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决策部署,根据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邻府办发﹝2019﹞7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完善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局政策法规股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同深入研究,结合我局实际执法工作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二)落实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局政策法规股牵头,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明确公示内容及其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和程序、时限等。
(三)统一公示平台。依法依规在四川省政府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农业农村局门户专栏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对应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专栏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
(四)强化事前公示。一是局政策法规股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四川省政府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农业农村局门户专栏、机关政务公示栏、服务窗口等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监督等信息。二是局政策法规股与各行政权力单位根据省上、县上出台的行政权力清单文件规定,及时清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结合农业工作实际与上级业务部门指导,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实际动态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并在四川省政府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农业农村局门户专栏、机关政务公示栏等公开。局进驻行政审批局农业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五)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佩带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时要依法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要求佩带与执法类别相应的有效执法证件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六)加强事后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作出执法决定后,要按照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在四川省政府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邻水县农业农村局界面的相应专栏上公布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作出该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后1日内撤销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七)明确公示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公示执法信息,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信息处理后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发现公示的信息不准确,应当在发现后1个工作日进行更正。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相对人对与自身相关的公示信息要求说明、解释的,公示该信息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予以说明解释。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规范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文字记录应当合法合规、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二)落实音像记录。音像记录应当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再进行音响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生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以及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音像记录采集后要载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主要内容、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音像设备的保存,并设专柜保存音像设备,各执法单位在年初将各单位负责音像设备保存工作人员名单报局政策法规股。
(三)严格记录归档。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规定以及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统一行政执法案件编号和行政执法案卷台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音像记录的制作、使用、储存、管理等。在建立执法案卷纸质档案的同时,要制作和保存执法案卷电子档案。各执法单位要严格落实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存档。
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健全审核机构。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执法单位特殊情况,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律知识水平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重大执法决定需提交局领导集体会审。
(二)明确审核范围。一是各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提交局领导集体会审。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以及县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处罚或者没收同等数额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等的重大行政处罚必须提交局领导会审。二是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重大决定前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各执法单位每周五下班前将需要我局法制机构审核和提交领导会审的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交局政策法规股。
(三)明确审核内容。法制审核的重点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权限、行政执法程序、案件事实及证据、法律适用、裁量标准运用、行政执法文书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依法移送等。审核完成后,法制审核机构、会审组织应当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单位要对提出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进行法制审核。再次审核未通过的,由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四)严格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是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审核时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承办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行政执法承办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枉法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邻水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负责人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按要求落实好本单位的三项制度具体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局政策法规股备案。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执法装备需求报局计财股列入资金预算,严格落实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着力规范执法管理工作,以保障三项制度顺利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有载体、有方法、有步骤、有时间表、有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执法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正式文件)及联系人名单报局政策法规股。
(四)严格考核问责。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并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三项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改问题不彻底等情况,将通报批评,确保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