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部分汽车6年免检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应全面了解车检新规
根据公安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等车辆将适用6年免检新规定。近日,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详细解释这一车检便民新规定有关内容。
据介绍,适用6年免检的机动车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免检机动车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受到使用年限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将不再查验机动车,而只审核车辆相关资料。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应全面了解车检新规,避免因大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机动车适用免检
有严格限制条件
免检政策实施时间 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含2012年8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免检政策适用车型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免检车辆办理程序 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正确认识新规
避免遇上麻烦
对于这项车检新规,绝大多数车主表示赞同。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新规定将有效缓解原本对私人小轿车等车辆检验过于频繁的矛盾,切实为车主减负。他介绍说,近期以来不少车主通过电话或者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咨询,显示这一新规定受到广大车主的普遍欢迎。但由于对免检新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车主可能采取某些不当做法,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免检”不等于“不检” 车辆“免检新规”并不代表车辆不再年检,9月1日新规定实施后,车主仍须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在“免检”期间,车主需要每两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处理完违章记录,没有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私自改装车辆将受处罚 个别汽车“发烧友”获悉免检新规后,兴冲冲地准备对自己的爱车进行改装,有的打算给车辆加装车架、导流尾翼,有的想改变车身颜色。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将会产生交通安全隐患。如车辆非法改装灯光、涡轮和发动机,会产生车辆跑偏、刹车不灵等严重车辆安全隐患。有的车辆改变车身颜色,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会因为真车和登记信息不符,很难查找到踪迹。按照相关交通法律规定,改变车身颜色超过三分之一,必须到车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一旦被查处将进行罚款。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非法改装车的查处力度。另外,如果车辆经私自改装,而没有申请变更登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上,保险公司可能“不认车”而不予办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