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和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7〕37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和组织所辖企业参加。有意参展的企业可按照文件要求直接向具体承办单位咨询报名,并将报名回执报我局(贸易促进科)备案。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7〕37号)
揭阳市商务局
2017年5月8日
(联系人:吴凯胜,电话:8768007,传真:8768105)
***:(粤商务贸函〔2017〕37号)/uploads/swj/upload/file/20170508/2017***********495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