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府办〔201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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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许志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高广泽(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余瑞国(县府办副主任)
李自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叶宗银(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邵金贤(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潘允强(县经贸局局长)
江先佩(县公安局政委)
卢泽邦(县司法局局长)
潘岐华(县财政局局长)
练子强(县建设局局长)
陈锦庭(县农业局局长)
祝世梅(县林业局局长)
黎克伟(县水利局局长)
欧阳杰(县环保局局长)
冯日成(县规划局局长)
邓坚柏(县工商局局长)
江修远(县法制局副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县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专责小组:卫片核查小组和查处整改小组。卫片核查小组由李自和同志兼任小组长,具体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查处整改小组由高广泽同志兼任小组长,具体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土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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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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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0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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