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黄禁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黄禁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9.1.29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黄禁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水务局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黄禁村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服务范围主要为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黄禁村,该村人口约250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35t/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废水:施工废水:隔油、多级沉淀后回用;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格栅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土方开挖和车辆运输粉尘和扬尘:洒水、建筑材料覆盖帆布;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选用低能耗施工机械和车辆、定期维修保养;营运期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密闭水解池,设置绿化带隔离等。 (3)固废: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废料:定点堆放、及时运至指定堆放地;污水处理系统栅渣、沉砂、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回收集中处理。 (4)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及其作业时段、定期保养设备、设置隔声屏。营运期合理规划清运车辆行驶路线、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行驶。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较严者。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处置处理。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黄禁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