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前公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江溪村民委员会)
肇鼎卫公〔2021〕14号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我局拟增设1间公立医疗机构-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江溪村委会卫生站(详见***),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拟增设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前公示。
一、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设置人(单位)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监督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区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26070,电话:0758-2691808,传真:0758-2626180,电子邮箱:dhfg2691808@163.com。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江溪村委会卫生站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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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设公立医疗机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