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2007年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青岛开发区2007年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07-07-1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青岛市人事局关于下达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青人办发[2007]95号),现将2007年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青岛开发区2007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
青岛市生源2007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下同);青岛开发区生源2004、2005、200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高中岗位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也应取得相应学位。考生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小学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除外)。
3、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07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院内)。
报名联系电话:0532-86988771。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填报《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提前打印,A4纸);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 片4张;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说课。
1、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
2、面试及说课。面试、说课同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相关能力。说课时报考高中岗位使用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岗位使用现行小学教材。
按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及说课范围的人员。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说课成绩40%的比例计入百分制总成绩。
考试成绩在青岛人事政务网、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按各招聘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1个录用岗位出现2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所报专业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以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公布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拟聘人员凭《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需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开办发〔2005〕27号)规定签定《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所招聘的各类毕业生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2、录用后,如果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3、青岛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青岛开发区教体局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8770
青岛开发区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030
青岛开发区人事局
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07年7月17日
***1:《青岛开发区2007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2:《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