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屏山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四川省屏山县民政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1
***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贯彻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乡镇边界争议。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落实婚姻、殡葬和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毗邻区(县)救助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优待、抚恤和伤残审核上报工作。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屏山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屏山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屏山县婚姻登记处
屏山县社会救助站
屏山县烈士陵园
4.屏山县康福村管理委员会
三、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一是全县有7003户、16762人享受城乡低保保障,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827.5万元(含提标资金259.6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69.3万元(含提标资金16.8万元)。二是深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全县新增城乡低保1969户、4287人、清退城乡低保746户、1606人。7-11月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金221.8万元;三是制发了《屏山县民政局关于再次核查民政干部职工及基层经办人员亲属纳入低保相关情况的通知》(屏民政〔2019〕92号),签订《屏山县民政干部职工及基层经办人员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3476份;四是为5358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53.58万元;五是加强特困人员供养认定。截至目前,全县有特困对象1269人(其中集中供养246人、分散供养1023人);六是开展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全县特困供养对象具备自理能力1061人、半失能150人、全失能58人,特困机构管理专兼职人员12人、照料护理人员26人;七是开展特殊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帮扶工作,今年县级安排专项帮扶资金745万元,全年累计帮扶2500人次,累计帮扶金236.43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累计救助574人次,发放救助金40.14万元;八是开展流浪乞讨专项救助工作,开展街头集中劝导、救助42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接收过境人员50余人次,支出救助金约12万元,积极开展“开放日”、“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2.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实施了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90元/人兑现34378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9.402万元;按100元、80元/人兑现44828人次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生活补贴金385.224万元;按50元/人兑现6751人次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生活补贴金33.615万元。二是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新增孤儿4人,退出孤儿保障3人,累计为537人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7.39万元。三是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排查。四是对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摸底调查,确保为老服务活动场所切实开展服务。五是开展特困供养对象、政策、资金、项目专项治理,制定并下发了《屏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人员“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大排查工作的函》(屏民政函〔2019〕49号),对全县特困供养机构资金管理不规范,明细不分等问题,已责成乡镇立行立改,并要求做到台账完善、帐目清晰。六是加大慈善宣传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慈善帮困助学活动,海盐县慈善总会“帮你圆大学梦”资助20名大学生10万元;省福彩帮困项目资助4名大学新生,7名高中新生共计发放助学金4.1万元;县慈善总会资助3名大学新生1.5万元。全年累计资助34名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15.6万元。七是开展宜宾“6.17”地震社会捐款活动共计接收捐赠资金56.***257万元,已全部上划市慈善总会。
3.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实施适老化床位升级改造,在清平彝族乡中心敬老院实施适老化床位升级改造80张,已完成设施设备采购,正进行内部适老化改造,按进度月底前可完成施工。二是制定出台了《屏山县民政局屏山县卫生健康局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县消防大队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屏民政函〔2019〕38号)。三是先后3次召开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席专题会议进行专题培训、部署检查、研究整改。四是县养老办牵头,先后3次组织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行动,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项评价指标,对全县12个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并按“一院一策”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督促12个养老院进行了整改。五是养老院食堂、公共区域、基础设施和室内外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养老院配备了视频监控、烟感报警器、食品留样柜、微型消防站、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六是养老机构已全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建立了门卫制度、值班制度、评比考核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等26项管理制度和16张记录表册。七是12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入住老人开展常规体检。八是县财政预算管理运营经费、管护人员工资、购买服务等资金83.2万元,较去年预算资金增幅2.3倍,有效保障养老院管理运行。九是对县、乡镇、养老院业务人员和管护人员实行全覆盖培训,先后组织经办人员参加省市县培训55人(其中参加省级培训1人、参加市级培训11人、参加县级培训33人),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4.强力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一是定点帮扶驻村工作。县民政局抽派了9名同志到屏边彝族乡青龙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会同驻村工作组、村两委,集中力量、完善机制、***难题、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了帮扶工作;全村建卡贫困户65户、310人;2014至2018年脱贫***户、299人,2019年脱贫2户、5人(外来户),贫困发生率为0%,经对标自查、各交叉检查,均达到了“一超六有”标准,无返贫现象发生。二是社会保障扶贫专项。会商相关部门年初制定了《屏山县关于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屏民政〔2019〕29号文件),通过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及养老保险代缴,筑牢社会兜底保障网;截至11月,我县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22.05万元、农村低保3441.52万元、特困供养金806.44万元、临时救助26.42万元、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94.8万元。三是今年是东西扶贫协作第二年,民政超额完成1000万的社会帮扶资金(物资)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共接收浙江嘉兴市各界社会力量的捐赠资金574.631万元、物资折价约859.7万元,共计约1434万元。
5.持续推进留守老人关爱活动。一是先后制发了《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屏民政函〔2019〕8号)、《屏山县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屏养老办〔2019〕1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巡访制度的通知》(屏养老办〔2019〕2号)、《2019年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屏民政函〔2019〕69号)等政策文件;二是对全县留守老人数量、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及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开展了全面调查摸底,全县有留守老人3942人;已录入全国留守老人信息系统1304人,录入率为33%。三是建立了定期巡访制度,发挥村(居)委会和综合事务管理员作用,***为留守老人、散居特困对象开展关爱,了解留守老人和散居特困对象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四是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对1520名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五是累计巡访慰问留守老人7986人次,发放物资服装4938件、毯子1162条、袜子1915双、羽绒服509件、长裤62条,保障了留守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与此同时,整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帮扶活动,推动形成良好乡村社会风尚。
6.关爱留守儿童,播洒爱心阳光。一是对全县16周岁以下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准确填报,并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帐,对照更新“三留守”系统。截至目前,我县留守儿童有3829名,困境儿童有59名。二是继续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按照家庭成员情况、生活困难程度等及时制定措施,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278名村级社会事务协管员对留守儿童开展巡视监督,并督促指导监护人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四是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巡访和慰问工作,向留守儿童发放围巾159条、儿童卫衣100件、儿童护手霜177盒、手套116副、温暖爱心包37个和文具盒等一批慰问物资。
7.完成全县9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并第一阶段工作。8月24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撤并,8月30日完成涉改乡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镇人民政府筹备组、便民服务中心组建挂牌工作,调整后全县共11个乡镇,其中镇8个、乡3个。启动涉改乡镇勘界准备和村建制调整合并前期准备工作。
8.配合完成了宜宾市地名文化宣传片屏山部分选题及拍摄和《地名大词典》、《地名志》屏山部分编纂修订工作,完成保密档案室装修,并分步骤接收了屏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档案6000余卷、屏山县行政区划图、城区图、乡镇行政区划图共计3000余份。
9.完成村(居)务公开“十佳”“十差”村(社区)评比第三次乡镇自查,开展县级部门暗访。12月下旬可完成第三次县级考评,并最终评定全县30个“十佳”10个“十差”村(社区),报县政府通报。
10.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完成了全县275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村级红白理事会全覆盖建设,完成了市上下达的5个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及建设工作,利用多种机会,已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培训12次,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
11.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攻坚工作,确定了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方案,完成2个市级、5个县级农村社区试点项目推进实施;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清理了有前科劣迹村委班子人员14人,依法完成村委补选工作,共计补选村主任10名,委员4名,净化了基层干部队伍。
12.启动“走进屏山,人才支援(社工)”专项培训,由海盐县民政局邀请武汉大学和浙江大学专家授课,举办2019年社会工作能力提升暨社工人才培训,共190余人参加了培训;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共同举办村级干部后备人才培训会,共8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13.全面落实普惠性惠民殡葬政策,执行跨区县惠民殡葬费用结算,减免普惠型惠民殡葬对象63户、159621元;按市上统一安排,开展了全县火葬区土葬改革区调整并获得省市批复认定。牵头完成全县“住宅式”墓地、活人墓、硬化大墓清查并如期上报,完成县城周边三家坟墓石材厂的全面关停,实现殡仪服务机构“三禁”(禁燃禁放禁燥)及低碳文明祭扫。
14.常态化开展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信息更新、安全责任落实与监管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保障孤儿权益,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57人次、50.69万元;规范化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办理收养2例,接受咨询21起;共办理结婚登记1506对、离婚登记629对,合格率100%。
15.依法开展社团民非年检和名称规范工作。我县社会组织共105个,其中2019年新增2个社团、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年检数为101个。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社团年检66个,完成比例为74.15%,完成民办非企业年检11个,完成比例91.67%。确认未开展活动社团23个,未开展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对已完成历史使命的18个村级扶贫互助社启动注销程序,对自然消亡的5个社团、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拟按规定予以公告撤销。今年共规范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实现社团和民非单位名称全面规范。
16.完成全县“两员”整合工作,设立村级社会事务协管员258个,并明确职责待遇,按季考核兑现补助,筑牢了了民生兜底防线,全年没有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伤害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极端事件。
17.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一是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敛财”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三项整治”。三是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专项监督,谈心谈话,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四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民政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18.持续开展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帮你圆大学梦”资助20名大学生助学金10万元;二是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2.131万元,开展了100户“百家连百心”结对帮扶行动;三是启动了“走进屏山,人才支援(社工)”专项培训200人,发放社会工作者培训书籍200套,价值2.016万元,有力助推我县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三社联动创新治理创造了条件;四是接收海盐县、嘉兴港、平湖市捐赠资金574.631万元,接收东西部协作扶贫捐赠物资20批次,物资折价约859.7万元。累计划拨东西扶贫协作社会捐赠资金409.631万元,发放捐赠物资三批次折价约555.2万元,惠及15个乡镇;五是全县有32个贫困村与海盐县32家社会组织开展了村企结对帮扶,并签订了结对框架协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计收8220.7318万元、支8380.7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总计减少955.0***2万元、下降11.62%。支减少846.5934万元,下降10.1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退役安置、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较上年增加/减少 | 增长率 |
1 | 收入总计 | 9175.796 | 8220.7318 | -955.0***2 | -11.62% |
2 | 支出总计 | 9227.388 | 8380.7946 | -846.5934 | -10.10%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220.7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8.9918万元,占97.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4万元,占2.4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 目 | 金额 | 占比% |
1 | 收入合计 | 8220.7318 | 100% |
2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018.9918 | 97.55% |
3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01.74 | 2.45%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380.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856万元,占2.89%;项目支出8138.809万元,占97.1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占比% |
1 | 支出合计 | 8380.7946 | 100% |
2 | 其中:基本支出 | 241.9856 | 2.89% |
3 | 项目支出 | 8138.809 | 97.1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计收入8220.7318万元、支8380.7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总计收入减少952.7206万元,下降11.59%、支总计减少768.6053万元,下降9.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退役安置、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2018年2019年较上年增加/减少增长率1收入总计9173.45248220.7318-952.7206-11.59%2支出总计9149.39998380.7946-768.6053-9.17%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74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1.6583万元,下降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退役安置、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18年 | 2019年 | 较上年增加/减少 | 增长率 |
1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838.4029 | 8306.7446 | -531.6583 | -6.4%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74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0.1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7515.0622万元,占90.47%;卫生健康(210)支出199.5426万元,占2.4%;农林水(213)支出7万元,占比0.08%;住房保障(221)支出18.0798万元,占0.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支出566.91万元,占比6.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占比% |
1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306.7446 | 100% |
2 |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15 | 0.01 |
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515.0622 | 90.47 |
4 | 卫生健康支出 | 199.5426 | 2.4 |
5 | 农林水支出 | 7 | 0.08 |
6 | 住房保障支出 | 18.0798 | 0.22 |
7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66.91 | 6.8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06.7446万元,完成预算103.5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100601: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决算为7515.0622万元,完成预算9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未验收未支付等。
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5.0974万元;完成预算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中途追加公务员公车改革经费当年未使用完为财政应返还资金在下年继续使用。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0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决算为11.0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91.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级财政其他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未支付完为财政应返还资金在下年继续使用。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82.741万元;完成预算9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惠型惠民殡葬经费及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未使用完为财政应返还资金在下年继续使用。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33.2801万元;完成预算11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完成当年预算数的同时由支付了上年财政应返还资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2.7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决算为25.5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决算为224.2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决算为1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综合体建设资金到位时间迟,工程建设时间为2020年项目,为财政应返还资金在下年继续使用。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决算为***.7094万元;完成预算10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完成当年预算数的同时又支付了上年财政应返还资金。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配套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因工程未完工未验收未支付。为财政应返还资金留下年继续使用。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决算为59.05万元;完成预算8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到位时间迟,为财政应返还资金留下年继续使用。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1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未预算该项目资金,决算支出为历年存量资金。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决算为1070.665万元;完成预算10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完成当年预算数的同时又支付了上年财政应返还资金。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8.3663万元;完成预算106.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完成当年预算数的同时又支付了上年财政应返还资金。
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5158.9229万元:完成预算10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完成当年预算数的同时又支付了上年财政应返还资金。
3.卫生健康210支出决算为199.5426万元,完成预算125.09%,主要原因是在支出本年预算资金外支付了往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07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9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决算为118.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41.5785万元,完成预算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支出本年预算资金外支付了往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决算为2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扶贫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8.0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24支出决算为566.91万元,完成预算271.25%,主要原因是在支出本年预算资金外支付了往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决算为462.62万元,完成预算248.72%。主要原因是在支出本年预算资金外支付了往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40704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决算为81.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未预算资金,决算数为财政安排存量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9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7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8122万元、津贴补贴52.3969万元、奖金3.5346万元、绩效工资12.93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8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3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1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1万元、住房公积金18.079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5.2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518万元、手续费0.0***8万元、差旅费1.1763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765万元、委托业务费0.169万元、工会经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5.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30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2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扶贫驻村公务车下派到屏边乡青龙村,驻村期间车辆燃油费定额包干在屏边乡人民政府报销,故本单位车辆燃油费支出下降。按厉行节约号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2.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053万元,占40.2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数 | 占比% |
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8.73 | 2 | 22.91% |
2 | 公务接待费 | 2 | 0.8053 | 40.27%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22.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6.73万元,下降33.65%。主要原因是2019年扶贫驻村公务车下派到屏边乡青龙村,驻村期间车辆燃油费定额包干在屏边乡人民政府报销,故本单位车辆燃油费支出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1-3月我局公务车2辆,4月机构改革划转公务车1辆到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年底我局现有公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向上争取资金及汇报民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053万元,完成预算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572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市民政工作指导。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7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民政工作指导。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7人。
3.因公出国(境)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2019年未因公出国(境)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4.0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建设50.2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3.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787万元,比2018年减少12.1088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2019年扶贫驻村人员10人工作经费按每人1万元共计10万元由县财政划转到驻村乡(屏边乡)及机构改革划转县双拥办工作经费到县退役军人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资料复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殡仪馆殡葬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屏山县民政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城乡特困供养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了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220.731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01.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9.35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8年减少2306.174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为8380.7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7446万元,较上年减少531.6583万元,下降6.4%;政府性基金支出74.05万元,较上年减少236.95万元,下降76.19%。2019年屏山县民政局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6.6万元,下降9.18%。其中:基本支出241.9856万元,较上年减少68.13万元,下降21.97%;项目支出8138.809万元,减少426.26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退役安置到县退役军人局,划转城乡医疗救助到县医疗保障局、划转自然灾害救助到县应急管理局、划转老龄高龄补贴到县卫生健康局。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民政工作扎实推进,效果明显,重点工作有序进行,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自我评价90分。但同时也存在创新机制不足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为民解困。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城乡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2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低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324.043万元,全年执行数4324.04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基本生活,做到符合救助人员应保就保,及时高效、救助解难,提高了群众满意度98%。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创新机制不足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为民解困。
(2)城乡特困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60.16万元,全年执行数860.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对象,及时纳入城乡特困供养,做到及时高效、救助解难,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创新机制不足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为民解困。
(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09.88万元,全年执行数209.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7〕18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我市照料护理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个类别,自2017年12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500、300、100元的标准对所有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自理情况。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为民解困。
(4)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735.05万元,执行数为75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9%。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为民解困。
(5)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了新市镇龙口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大桥社区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时点,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全面完成保障,对照项目计划目标,项目实际完成质量良好。群众广泛受益。
屏山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19年度)项目名称城乡低保金负责人及电话宋吉宁 5700068主管部门屏山县民政局实施单位屏山县民政局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年度资金总额:4324.0434324.043100% 其中:中央补助3882.0433882.043100% 地方资金442442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困难群众救助覆盖面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质量指标救助政策兑现率100%100% 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救助对象比率100%100% 成本指标救助标准达标率100%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保障有效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困难群众救助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完善 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提高 ……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困难群众满意度≥90%≥9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屏山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低保金项目、城乡特困供养项目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屏山县民政局2019年城乡低保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2)。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1
屏山县民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单位)概况
屏山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组成。
屏山县民政局下属一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事务股、救助福利股3个职能股室。下属管理县婚姻登记处、县殡葬管理所(烈士陵园)、县康福村管理委员会、县社会救助站4个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贯彻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乡镇边界争议。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落实婚姻、殡葬和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毗邻区(县)救助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优待、抚恤和伤残审核上报工作。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现有在职行政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8220.73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较上年减少2306.17万元,下降21.91%。收入下降的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总计8380.7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较上年减少846.6万元,下降9.17%。支出下降的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220.73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20.731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01.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9.35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8年减少2306.1742万元,主要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退役安置、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老龄高龄补贴资金预算核减。
2019年县民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8380.7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7446万元,较上年减少531.6583万元,下降6.4%;政府性基金支出74.05万元,较上年减少236.95万元,下降76.19%。2019年县民政局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6.6万元,下降9.18%。其中:基本支出241.9856万元,较上年减少68.13万元,下降21.97%;项目支出8138.809万元,减少426.26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退役安置、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老龄高龄补贴支出核减资金。
(二)执行管理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20.7318万元,支出总计8380.7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2.7206万元,下降11.59%;支出总计减少768.6053万元,下降9.17%。减少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减少。新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医疗救助划转医保局,应急救灾划转应急管理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6.7446万元,较上年减少531.6583万元,占比下降6.4%,其中基本支出241.9856万元,较上年减少68.13万元,占比下降21.97%;项目支出80***.759万元,较上年减少426.26万元,占比下降5.02%。
3.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2019年政府基金收入201.74万元,较上年减少170.57万元,增长率下降45.81%;支出74.05万元,较上年减少236.95万元,增长率下降76.19%。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0.79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80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3.0716万元;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65.2474万元,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6万元,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1.0672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3万元,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82.741万元;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6.0149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821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348万元;20808抚恤249.8721万元,其中: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5.5813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24.2908万元;20809退役安置171.3万元,其中: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71.3万元;20810社会福利110.7094万元,其中:2081001儿童福利3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094万元,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6万元;20811残疾人事业492.05万元,其中: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9.05万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33万元;20820临时救助12.24万元,其中: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2.24万元;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60.775万元,其中: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60.775万元;20825其他生活救助8.3663万元,其中: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8.3663万元;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万元,其中2082804拥军优属2万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9229万元,其中: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9229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199.54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支出。主要包括: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7113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723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9882万元;21013医疗救助118.2028万元,其中: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18.2028万元;21014优抚对象医疗41.5785万元,其中: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1.5785万元;210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3.05万元其中: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3.05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经费支出。主要包括:21305扶贫7万元,其中: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8.07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包括:22102住房改革支出18.0798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8.0798万元。
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6.9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主要包括:2240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566.91万元,其中: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62.62万元,22407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3万元,2240704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81.29万元。
6.229其他支出74.0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金支出,主要包括:22960***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4.05万元,其中: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 50.25万元,2296013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公益金支出23.8万元。
机关厉行节约。
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费用严格履行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019年公务接待费0.805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上升24.26%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市民政工作指导。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7人。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77%。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脱贫攻坚保障车辆下派屏边彝族乡管理使用,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及洗车费由使用乡镇支出,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由我局支出。
(3)机关节能降耗。
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工作,采购符合节能标准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按时报送各类节能统计报表。本单位位于县行政中心1号楼3楼,机关水电气由县机关事务办统一管理。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施绩效分配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情况较好。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国库授权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良好,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财务管理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较好,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018年3月30日本单位特印发《屏山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屏民政〔2018〕44号)。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情况较好。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根据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工作进行了自评。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各项职能正常履行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控制有待加强,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预算目标编制不完善。申报的绩效目标指标不够明确,具体细化不够深入。
3.资金支付力度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屏山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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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民政局
2019年城乡低保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9年,我县共收到中、省、县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4324.043万元,全年执行数4324.04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882.043万元已全部按规定及时下达。确保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资金使用。截至2019年12月底,城乡低保金累计支出4324.04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城乡低保金时效性,城乡低保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平台在每月10前兑现到户。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⑴.标准制定:2019年城市低保标准为580元 /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80元/月。
⑵.对象管理:建立了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情况,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及时高效、救助解难,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救助政策兑现率100%;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自查,我县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扎实推进,效果明显,重点工作有序进行,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自我评价90分。但同时也存在创新机制不足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县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为民解困。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县民政局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由于基础数据管理不够精细,设立目标具有实施上的不确定性,导致部分需要个人自愿申报的项目未能全部实现年初目标。
相关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衔接,强化动态管理、主动发现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屏山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0日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