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食药监局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
2014年11月19日下午,屏山县食药监局在行政中心县人大常委会小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新预算法,学习会由局长、党组书记徐炳生主持并提学习贯彻要求。
学习会上首先向每个职工发放了新修订的《预算法》文本,由副局长廖明贵传达了2014年11月18日屏山县新《预算法》宣传培训暨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文领学了新预算法,对预算法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重大突破等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就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提了两点建议: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好新预算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徐局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全体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徐局长强调,2015年是新预算法施行的第一年,做好2015年预算工作对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控制会议、维修等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勤俭办一切事业;三是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四是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五是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