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助推发展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 2021 )11号)和《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地”改革工作的函》文件精神,10月18日,屏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钟贤礼召集县政府办(人防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商科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合作外事局等部门专题研究,确定屏山县经开区工业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和亩均产值等准入指标体系。10月2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屏山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标志着屏山县工业“标准地”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自然资源的主管部门,创新改革思路顺应时代发展,为屏山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助力服务全县生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树立“ 亩均论英雄”的发展导向;推行探索工业用地“标准地”,积极推动屏山县经开区构建工业项目公开透明新型招商模式、全程监管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新型用地模式发展;创新工业企业用地保障和项目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实现“拿地即可开工”理念,为屏山县率先推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出谋献策,为全市工业用地“标准地”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执行,做出带头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