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燃气经营行政许可初审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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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9日发表
2019年第4号
(公示期: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燃气企业新办进行现场勘验)
燃气经营许可(联系电话:0831-8823079)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兴文县三六液化气充装站 | 延期 | 液化石油气 | 拟同意 |
注:最终结果以公示期结束后发布的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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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4:45: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