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珙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参与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评价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负责有关较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统筹制定、修订县级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考核方案。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引领,夯实水利发展阵营
2020年,珙县水利局党委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群团建设等工作。全年集中研究党建工作10次,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集中学习42次,上党课7次,观看教育片8次,谈心谈话58人次,党员干部带头抗疫,上报舆情、网评、信息、简报58条。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组织愿者服务186人次,捐款49826元,表彰了5名先进个人,走访慰问了43名退休党员。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组织专题集中学习16次、完成调研文章4篇、检视问题25个,整改落实22个。充分发挥群团工作纽带作用,六一慰问困难留守儿童25户,栋梁工程捐款9600元。扎实开展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以教为导,大力开展涉水法规宣传
(1)认真开展3月22日世界水日和3月2228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大力宣传,共计发放宣传画册3200余份、向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和群众解释答疑1000余次。
(2)通过在珙县电视台和广场大型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形式,大力宣传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新时期治水工作中取得的新成就,在宜珙路交通要道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1幅,在县域内乡道、村道等设水土保持宣传牌24幅、宣传标语84条。
(3)借助社区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委托党校、社区进行宣传;目前县委党校已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列入2020年干部培训内容。
3.基建为重,水利事业发展成果显著
(1)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占市上下达任务的100%。实施珙县白仁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入46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和恢复改善灌面0.3万亩,于9月动工,力争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总投资200万元,以民办公助方式实施,共计建设分散供水工程118处,优先解决珙县2020年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和灾后饮水不达标困难群众,确保全县顺利摘帽。
(3)积极争取灾后重建资金1145万元,分别对617受灾严重的珙泉镇、巡场镇、底洞镇三个乡镇新建及维修水池224口,对渠道进行修缮。修饮水供水管道10.5公里,维修受损的山坪塘6口和21.8公里。
(4)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0万元,用于县内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对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珙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并印发各乡镇,项目由各乡镇按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并验收,县水利局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和抽验,受益人口6.1万人。
(5)完成王家镇长梗沟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800万元,用于山洪沟治理项目。
(6)完成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的前期设计和立项工作,总投入1210万元,有效改善河道防洪标准和河道生态环境,现已挂网招标中。
(7)完成群测群防10万元。
(8)完成山洪灾害维修养护项目15万元。
4.以法为准,全面推进法治水利
(1)严格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配合县人大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对全县所有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特别是强化对公路建设、园区开发、非煤矿山、房地产、页岩气开采等对水土资源影响程度较大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检查,要求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重点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进行清理处罚。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83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建设单位自主验收15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5.50万元。
(2)认真开展全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完成全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和技术培训工作。完成3个取水单位的延续取水和6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办理,完成9个水库(山坪塘)农业用水取水许可。对排查出的30个农村集中供水和山坪塘,预计年底前完成取水许可手续。
(3)加强水量核定并配合税务部门认真开展非电力取水单位水量核定工作。按照水资源管理要求,对全县所有取水企业实行下达取水指标并监督取水,不定期到取水现场进行检查。按照水资源费改税的相关要求,对非电力取水单位进行水量核定,为税务部门征收水资源税提供数据基础。每个季度初对上季度用水量进行核定并提交了税务部门。
(4)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县涉河、涉水项目和取水用水单位进行不定期执法巡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有效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5.落实责任,水利监改顺利开展
(1)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完成对巡场镇511526-01和511526-02、珙泉镇511526-03三个单位143个图斑逐一进行了野外实地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上报省市。
(2)开展全国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按照省上遥感数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11个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出进行现场逐一复核,保证问题图斑准确进入遥感监管系统。
(3)开展了珙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完成21座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监控与省平台联网。
6.三级联动,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河湖工作推进体系。按照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同时结合我县今年撤乡并镇等实际情况,设立了县级双总河长,撤销了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做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确定县级河长20名,乡镇级河长25名、村级河长136名,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11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和实时***调整。
(2)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河湖划界。按照省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求,我县投资318万元用于我县11条主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确保我县在今年底完成南广河、长宁河两条市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剩余9条主要河流在明年中旬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68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及8座水库也将在11条主要河流划定工作完成后分期开展相应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坚持常态长效,开展日常巡河及清四乱行动。高度认识四乱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清四乱的必要性、迫切性。水利部卫星遥感发现我县疑似河湖四乱点位共92个,截至8月底,经初步核查,其中不属实问题点位53个,属实问题点位39个、已整改1个,待整改38个。已与责任单位进行协调和交办,各责任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同时投入80余万元开展珙县城区清溪河及支流河道清淤疏浚项目,项目共计疏浚河道11.3公里,预计清淤量3.5万余立方米。
(4)加快项目推动,改善水资源环境现状。一是启动珙县清溪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该工程将对巡场河上游和城区段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届时巡场河水体水质将从劣V类地表水升级为IV类。二是全县计划投入10亿元,实施珙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PPP项目。三是投入1.2亿元,实施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理BOT项目。四是投入2700余万元,实施珙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减少流域内面源污染,彻底改善水资源环境质量。
(5)全面推进下泄生态流量监测工作,我县已完成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编制46个,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28个,有效控制了河流下泄生态流量。
7.精细部署,保证全县平安度汛
(1)汛前,县防汛办对防汛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应防汛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了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确保防汛工作统一调度指挥,层层落实责任。将2020年度全县防汛责任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的三个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明确责任,强化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防汛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全县形成了防汛工作始终不放松的防汛工作局面。同时科学修订编制防汛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对《珙县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汛期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进行再靠实。修订完善了13个乡镇预案、82个村级预案、35个水电站预案以及8个水库预案。开展了县级演练1次,乡镇级演练13次,其他点位演练82场次,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切实提高各项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年,县政府安排25万元充实了防汛抢险物资,保障了防汛抢险物资拿得出、用得上。
(2)入汛以来,县防汛办对防汛重点乡镇、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等进行防汛安全大检查。县防汛办实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岗值班制,印发了《防汛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防汛值班值守工作,保障我县防汛工作有序进行。不定期的对乡镇、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等防汛责任落实、值班待岗等进行抽查、暗查,严肃了防汛纪律,保证县委、县政府及防指各项指令能够迅速、有效得以贯彻落实,促进了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到汛期结束,珙县县委督查委员会组成7个督察组随机抽查了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村社、水库、电站等共计200余个区域,发现并处理问题20余个。
二、机构设置
珙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珙县水政监察大队
2. 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
3. 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
4. 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5. 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3.6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891.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168.89万元、减少27.71%,支出减少410.49万元,减少9.98%。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北控供水收入和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04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1.56万元,占99.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0.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70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35万元,占16.24%;项目支出3101.47万元,占83.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52.3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8.89万元、减少27.71%,支出减少410.49万元,减少9.98%。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北控供水收入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1.35万元,增长11.95%。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工程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8万元,占1.46%;医疗健康(类)支出30.1万元,占0.8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726.78万元,占74.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1万元,占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6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9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1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7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及标准,严格实行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9万元,占8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17.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8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全局职工参加6.17抗震救灾以及6.17灾后重建项目等增加公务用车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珙县水利局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9万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安全、防洪治理、脱贫攻坚、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万元,完成预算3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万元,下降79.51%。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及标准,严格实行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水利局全年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水利局全年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2.7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类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2万元,比2019年减少43.42万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基层水务站划入各乡镇,同时编制和人数都有所减少,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48万元。主要用于: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28.9万元; 珙县2019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96.55万元; 宜宾长宁6.17地震灾后重建珙县农村饮水安全暨灌溉渠道项目监理16.88万元; 珙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28.8万元; 珙县水利局3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28.9万元; 珙县白仁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经果林水保林苗木采购项目106.59万元; 珙县白仁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8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珙县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已报废未办手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珙县水利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组织各相关业务股室对珙县水利局各项资金的预算、使用及结果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逐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逐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水利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总分为100分,水利局自查打分为98.89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支付各项费用,未出现无预算支付的现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事项,资金专款专用,绩效突出。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均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公开招投标,无暗箱操作。所有项目资金实施专账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专人任会计、出纳,严格资金审批程序,所有款项实施转账制。项目工程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年初资金绩效管理目标规定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总之,珙县水利局对所有资金严格绩效管理,有效的满足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群众满意度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王家长埂沟工程绩效完成情况综述
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75km(一期工程3.34km),工程总投资80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4200余人、耕地3000余亩,确保镇政府、学校、企业等安全,有效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高。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无重大设计变更,计划于2021年年底之前完工验收。
(2)珙泉长宁河工程绩效完成情况综述
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3.55km,总投资1210万元。受前期征地拆迁、2021年汛期及工程变更等因素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相对滞后,预计2021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完工后,将保护珙县珙泉镇场镇,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有效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高。
(3)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总投资15万元,由承建单位对珙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成的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等软硬件进行维护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项目建成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有效的提升珙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在防汛工作中更好的发挥重要作用。保证了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视频、雨量、水位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发挥应有防灾减灾功效,全面提升了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总体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绩效完成情况综述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总投资10万元,计划修订县乡村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制作明白卡0.4万张,组织培训1场,组织演练2场。项目已按批复计划内容完成,资金使用规范,工期控制合理,项目质量合格,验收资料齐全,项目价款能按规范要求支付。体系建设后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防御山洪灾害,切实提高防汛处置能力,初步形成了县、乡、村防御组织体系。
(5)珙县农村安全饮水总投资为70万元,用于全县各乡镇的饮水工程。严格按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完成了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受益人口6.1万人。工程维修养护质量达标,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2020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 | ||||
预算单位 | 珙县水利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00万 | 执行数: | 8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75km(一期工程3.34km),河道清淤长4.75km,穿堤涵管10处(一期工程6处),下河梯步10处。新建(加固)堤防工程、固床措施、疏浚工程、穿堤涵管、排涝设计及堤顶步道等,分上、中、下三段组成。上、中段新建堤防为直立式矩形沟渠化。下段部分为衡重式堤型断面,部分为堤脚加固、原堤加高。 | 工程总投资80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4200余人、耕地3000余亩.截至目前,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资金已拨付383.5万元,下余资金正办理拨付手续。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治理河道长度 穿堤涵管 | 4.75k 10处 | 4.75k 10处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相关规定 | 合格率为100%。 | 合格率为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1月中旬开始,2021年12月下旬完成 | 2020年11月中旬开始,2021年12月下旬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 | ||||
预算单位 | 珙县水利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10万 | 执行数: | 121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0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综合治理河长3.55km,治理河道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6段长***5.11m,(含2段支沟堤防128.19m),河道加固堤防3段长846.14m(3#支沟加固长度90.27m),附属污水管改造80.49m,其中新建和加固堤防段分别为:新建堤防长6段总长***5.11m(含1#支沟45.42m、2#支沟82.77m),左岸5段长599.69m,右岸新建1段长45.42m;左、右岸加固堤防3段,总长846.14m,左岸长155.87m,右岸长600m,3#支沟加固长度90.27m0;清淤疏浚河道长1.57km。总投资121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 | 综合治理河长3.55km,治理河道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6段长***5.11m,(含2段支沟堤防128.19m),河道加固堤防3段长846.14m(3#支沟加固长度90.27m),附属污水管改造80.49m,其中新建和加固堤防段分别为:新建堤防长6段总长***5.11m(含1#支沟45.42m、2#支沟82.77m),左岸5段长599.69m,右岸新建1段长45.42m;左、右岸加固堤防3段,总长846.14m,左岸长155.87m,右岸长600m,3#支沟加固长度90.27m0;清淤疏浚河道长1.57km。总投资121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洪治理 | 1.治理河长3.55km;2.新建堤防6段长***5.11m;3.污水管改造80.49m. | 1.治理河长3.55km;2.新建堤防6段长***5.11m;3.污水管改造80.49m.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群众 | 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 | 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否 | 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群众人数 | 20000 | 200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 | 是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 | ||||
预算单位 | 珙县水利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万 | 执行数: | 15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通信费(18个自动雨量监测站;2个六要素自动雨量监测站;8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5个可视监测点;1个与省、市会商可视系统;1个室外彩色液晶预警显示系统、2个室外双色液晶显示系统;150套预警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维修维护费(28个自动雨量水位站、可视监测5个、室外可视屏3个、预警系统150套、会商系统维护),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运行电费(可视监测5个、室外可视双色屏2个、室外可视彩色屏1个、预警系统150套、会商系统)。 | 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通信费(18个自动雨量监测站;2个六要素自动雨量监测站;8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5个可视监测点;1个与省、市会商可视系统;1个室外彩色液晶预警显示系统、2个室外双色液晶显示系统;150套预警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维修维护费(28个自动雨量水位站、可视监测5个、室外可视屏3个、预警系统150套、会商系统维护),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运行电费(可视监测5个、室外可视双色屏2个、室外可视彩色屏1个、预警系统150套、会商系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预警监测系统 | 18个自动雨量监测站;2个六要素自动雨量监测站;8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5个可视监测点;1个与省、市会商可视系统;1个室外彩色液晶预警显示系统、2个室外双色液晶显示系统;150套预警系统 | 18个自动雨量监测站;2个六要素自动雨量监测站;8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5个可视监测点;1个与省、市会商可视系统;1个室外彩色液晶预警显示系统、2个室外双色液晶显示系统;150套预警系统次 |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运行维护系统正常运转 | ≥100% | ≥100% |
项目完成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是 | 是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5月实施,2020年10月完成 | 2020年5月实施,2020年10月完成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防汛部门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 ||||
预算单位 | 珙县水利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万 | 执行数: | 1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修订县乡村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制作明白卡0.4万张,组织培训1场,组织演练2场 | 修订县乡村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制作明白卡0.4万张,组织培训1场,组织演练2场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计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数量 | 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白卡0.4万张,培训1场,演练2场 | 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白卡0.4万张,培训1场,演练2场 | |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6月开始,2020年11月完成 | 2020年6月开始,2020年11月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水利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0万 | 执行数: | 7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70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对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受益人口1.8万人 | 对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受益人口1.8万人,完成总投资70万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全饮水处数 | 38处,1.8万人 | 38处,万人 | |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7月开工,2020年12月完工 | 2020年7月开工,2020年12月完工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100% | 100% |
(一)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2020年水利局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一是《珙县2020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是《长宁河珙泉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是《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四是《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五是《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等见***。
水利局对所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存在问题整改及将取得的经验运用于今后的项目建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 (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珙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珙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珙县水政监察大队
2. 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
3. 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
4. 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5. 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二)基本职能。
珙县水利局基本职能是:按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等。
(三)人员概况。
(1)人员编制情况:我局现有6个机关事业单位,未包含工勤编制数37个,与上年相比编制数无变动,2020年各单位编制情况明细有县水利局10个(其中:8个行政,2个机关工勤),县水政监察大队10个(参公),县基建电力管理站7个,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3个,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3个,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6个。
(2)2020年实有人员情况:在编在岗人员35人,其中:公务员有7人,参公7人,事业人员21人。各单位人员变动有:县水利局机关减少公务员1人(退休),现有在编在岗人员7人;县水政监察大队不变,现有在编在岗人员7人;县基建电力管理站退休1人调进1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8人;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退休1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人;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人。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不变在编在岗8个。
3.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2020年资产无变动。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珙县水利局预算总收入304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珙县水利局2020年支出财政资金3702.8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3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具体支出如下:
1.农林水支出2726.78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8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861.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预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预算法》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预计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金收入等各项收入预算的编制,以及基本支出、事业类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务工作决算的通知要求,客观真实编制了2020年部门决算,2020年财政总支出3702.81万元(基本支出601.35万元、项目支出3101.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8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各项支出需由各股室股长、分管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支出,金额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刷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财务管理等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年结余结转资金23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并按要求加强了预算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保证了单位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单位的良性发展。
(2)行政成本。
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科目名称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增减情况 | 原因 |
公务接待费 | 1.85万元 | 0.67万元 | +1.18万元 | 检查工作力度加大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8.49万元 | 8.31万元 | +0.18万元 | 灾后重建、扶贫等增加开支 |
会议费 | 0.07万元 | 0.26万元 | -0.19万元 | 控制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2020年水利局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洛亥河和王家河防洪治理工程、王家长埂沟、长宁河珙泉段等项目。我局严格遵循中央、省、市、县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工程管理上不断创新、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促,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部门自评采取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和项目支出自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2.综合管理情况。
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所有办公设备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及时对预、决算进行公开。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合理,保证了公用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有计划的使用资金,所有支出绩效严格按照年初目标计划执行。二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绩效管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资绩效目标水平。
4.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总分为100分,水利局自查打分为98.8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水利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支付各项费用,未出现无预算支付的现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事项,资金专款专用,绩效突出。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均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公开比选、招投标,无暗箱操作。所有项目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1.从2020年支出结构分析,由于财政下拨的年初预算只按平均每人1.134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较2019年平均每人少0.196万元),小于人员支出以及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需使用财政的其他拨款弥补人员支出。
2.由于水利建设配套资金到位难。市、县两级财政困难,水利项目配套难以足额到位,导致尾欠任务较多,影响水利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和考核。
3.项目资金中支出不及时或项目资金有计划,但申报难,形成了存量资金,预算编制还尚未做到完全精确。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尤其是地方财政部门落实水利配套资金的投入。同时加大经费拨款管理力度,简化拨款审批程序,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到账,单位及时申报,及时实现支出。二是加大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四是行政机关依法创收有限,在编制时只得实行以收定支,存在用其他资金弥补公用经费及政策性奖励经费的所需经费来源的不足,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最后再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理念,打破干部职工中资金管理使用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深入推进绩效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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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对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受益人口1.8万人,县水利局编制了《珙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同意,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实施。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12月底完工,完工后各乡镇组织完成了验收,并由县水利局组织了抽验。
根据川财农(2019)184号文件,珙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总额为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分发给各乡镇进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总投资为70万元,完成了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受益人口6.1万人。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严格按照县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珙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截至考评日,共下达资金70万元。
2、资金到位。
到位70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考评日,珙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70万元已全部拨付,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金无结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目标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截至考评日,珙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已全部下达完。
(二)项目管理情况。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质量达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考评日,珙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总投资为70万元,完成了全县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受益人口6.1万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珙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有利于各乡镇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水利工程功能的使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专业性的维修管理人员缺乏,水工技术队伍人员的整体学历和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专业能力不高,技术能力较薄弱。
2、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许多工程年久失修,县级财政困难,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缺口较大。
(二)相关建议。
1、大力引进人才,合理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2、望上级下达资金计划适当向珙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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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属全省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县水利局于2019年底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设计报告经水利厅批复,项目综合治理河道长4.75km,项目规划总投资1092.8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12月6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84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105万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规定,该批水利发展资金属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800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确保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800万元。
2.资金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到位及时,满足施工要求,未影响工程进度。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资金已拨付383.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颁发的《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颁发的《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堤防工程实行按流域水系管理和行政区划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使河道管理与堤防管理相结合。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由珙县水利局统一管理。工程实施顺序严格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未出现不按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的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四制执行。始终按照四制要求(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均公开进行了招投标工作,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与项目法人按照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满足标准文本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按要求向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签订了项目质量监督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75km(一期工程3.34km),工程总投资80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4200余人、耕地3000余亩,确保镇政府、学校、企业等安全,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无重大设计变更,计划于2021年年底之前完工验收。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计划完成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75km(一期工程3.34km),河道清淤长4.75km,穿堤涵管10处(一期工程6处),下河梯步10处。本项目主要有新建(加固)堤防工程、固床措施、疏浚工程、穿堤涵管、排涝设计及堤顶步道等,分上、中、下三段组成。上、中段新建堤防为直立式矩形沟渠化。下段部分为衡重式堤型断面,部分为堤脚加固、原堤加高。工程总投资80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4200余人、耕地3000余亩,确保镇政府、学校、企业等安全。
珙县长埂沟防洪治理工程于2020年11月开工,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水利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后期运营维护力度不够的问题。
(二)建议
水利建设项目多而分散,对后期维护要求高,建议各级高度重视,加强项目后期运营维护。探索建立水利设施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同时建立***问责制度,重视运行管理考核,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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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薄弱环节治理项目,2019年10月8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川水函〔2019〕1245号),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长3.55km,工程预算金额为1483.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44.1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3.26万元。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1210万元。
(二)目标绩效目标
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计划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55km,治理河道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6段长***5.11m,(含2段支沟堤防128.19m),河道加固堤防3段长846.14m(3#支沟加固长度90.27m),附属污水管改造80.49m,其中新建和加固堤防段分别为:新建堤防长6段总长***5.11m(含1#支沟45.42m、2#支沟82.77m),左岸5段长599.69m,右岸新建1段长45.42m;左、右岸加固堤防3段,总长846.14m,左岸长155.87m,右岸长600m,3#支沟加固长度90.27m0;清淤疏浚河道长1.57km。总投资1210万元,计划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
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21年3月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70%。因汛期河道水位较高,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计划于10月21日组织复工建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二、评价工作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确保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1210万元。
2.资金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到位及时,满足施工要求,未影响工程进度。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资金已拨付584.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颁发的《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颁发的《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堤防工程实行按流域水系管理和行政区划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使河道管理与堤防管理相结合。
(二)项目管理情况。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由珙县水利局统一管理。工程实施顺序严格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未出现不按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四制执行。始终按照四制要求(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均公开进行了招投标工作,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与项目法人按照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满足标准文本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项目按要求向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签订了项目质量监督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3.55km,总投资1210万元。受前期征地拆迁、2021年汛期及工程变更等因素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相对滞后,预计2021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项目效益完成情况。
工程完工后,将保护珙县珙泉镇场镇,保护人口约2万人,耕地约1500亩,有效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2020年度省级下达我县水利发展资金共计2105万元,其中包含珙县珙泉镇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210万元,均已被县级整合使用。资金整合后,重新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流程重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可研等,期间未能按流程组织实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整体滞后。目前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完成70%,项目变更程序尚未完成。二是水利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后期运营维护力度不够的问题。
(二)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珙县珙泉镇长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尽快完善变更手续。完成变更后对未施工部分倒排工期,在抓好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同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水利建设项目多而分散,对后期维护要求高,建议各级高度重视,加强项目后期运营维护。探索建立水利设施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同时建立***问责制度,重视运行管理考核,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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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是山洪灾害防治任务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12月6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84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105万元,其中安排用于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15万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规定,该批水利发展资金属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1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实施内容为: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通信费(18个自动雨量监测站;2个六要素自动雨量监测站;8个自动水位雨量监测站;5个可视监测点;1个与省、市会商可视系统;1个室外彩色液晶预警显示系统、2个室外双色液晶显示系统;150套预警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维修维护费(28个自动雨量水位站、可视监测5个、室外可视屏3个、预警系统150套、会商系统维护),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运行电费(可视监测5个、室外可视双色屏2个、室外可视彩色屏1个、预警系统150套、会商系统)。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由宜宾市水利局统一招标采购,经宜宾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成都万江港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实施,该项目于2020年5月起实施,2020年10月完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确保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15万元。
2.资金到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到位及时,满足建设要求,未影响建设进度。
3.资金使用。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为1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1.935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财务审批程序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由宜宾市水利局统一招标采购,经宜宾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成都万江港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5月起实施,2020年10月完工,承建单位已按期保质完成《宜宾市五县(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总体框架合同》《宜宾市珙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书》及协议约定任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该项目严格按照县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项目总投资15万元,由承建单位对珙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成的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等软硬件进行维护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提升珙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在防汛工作中更好的发挥重要作用。保证了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视频、雨量、水位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发挥应有防灾减灾功效,全面提升了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总体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常年日晒雨淋,易老旧失灵,维护成本高。
(二)建议
进一步做好设备维护和网络平台建设,克服站点多、任务重困难,及时更换老旧设备。
***6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是省防办要求的重要山洪灾害防治任务。2019年12月6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84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105万元,其中安排用于2020年度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10万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规定,该批水利发展资金属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19〕1630号),珙县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内容为:修订县乡村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制作明白卡0.4万张,组织培训1场,组织演练2场。项目总投资10万元,通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防御山洪灾害,切实提高防汛处置能力。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于2020年3月25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四川锦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完工,2020年11月24日由市防汛抗旱事务中心组织了完工验收。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确保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5月11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以《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0〕37号)下达项目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10万元。
3.资金使用。满足建设要求,未影响建设进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为1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9.88万元。项目建设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财务审批程序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于2020年3月25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四川锦云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完工,2020年11月24日组织了完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县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珙县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总投资10万元,计划修订县乡村预案108个,制作宣传牌、标语及标识标牌等96块,制作明白卡0.4万张,组织培训1场,组织演练2场。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已按批复计划内容完成,资金使用规范,工期控制合理,项目质量合格,验收资料齐全,项目价款能按规范要求支付。体系建设后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防御山洪灾害,切实提高防汛处置能力,初步形成了县、乡、村防御组织体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无。
(二)建议
无。
***7
珙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下达投资计划500万元。工程建设采取分散供水工程的形式,按照先建后补的模式以农户补贴的方式引导农户自行建设,全县共建设联户水池294口。
根据《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2018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川农水〔2018〕128号),我局针对珙县农村饮水状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2020年基本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2020年查漏补缺,完成巩固提升任务的安排,于2018年12月底完成了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申报工作。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0〕15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0〕224号),珙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资金共下达500万元。我局以《珙县水利局关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