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夯实依法治县坚实基础,县民政局四措并举做好依法治村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牵头做好“法律进农村(社区)”工作,加强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向村(居)民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向村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
二是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其在基层自治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督促各乡镇,自觉做到“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四是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实现全覆盖。联合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重点加强村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和谐发展能力提升等。同时,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引领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在全县各村全面展开,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