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教育局关于仪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我县于2012年3月出台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仪府发〔2012〕23号),文件执行六年来,营养计划不断改善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加强部门监管,落实部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现将原试行方案修订为《仪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主要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仪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七条,主要从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营养供餐内容及模式、物资采购管理、食堂维护和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附则等方面明确了管理办法。同时,制定了《仪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部门职责,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最在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
四、执行范围
文件自2018年10月9日起实施,在仪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适用本目录,有效期5年。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仪陇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817-6936015
2018年10月1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