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镇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建设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围绕我镇“一核三极一线”工作思路,确保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建设顺利开展,现将2021年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设情况
(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成立了洪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政法委员、副镇长及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村(居)书记、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政法委员、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综治办主任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明确综治中心职能职责,完善综治中心运行机制,制定综治中心工作制度,确保综治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
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构建工作流程,建立人、地、物、事、组织五大要素信息库,积极完善网上事件推送、信息共享、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员管理、消防E通等功能。按照“分类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建立网格员、群防群治、“红袖标”队伍管理数据库。加强流动人口宣传和服务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充分运用网格功能,实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轨迹化。
(三)综治中心制度化建设
我镇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各村(居)建立了调解组织,制定了矛盾纠纷分级台账管理制度,对本辖区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可控性建立分级台账,从村(居)民小组到村(居)上再到镇上,分级化解矛盾;制定了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在重要敏感时期,开展“日研判、零报告”,在平时实行“镇每半月排查,村(居)每周排查”制度,能及时发现社会舆情、治安动态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问题,并能及时化解。同时加强群防群治、“红袖标”队伍力量建设,健全实名制、平战结合、分级分类管理使用机制,发挥群众在治安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二、方法及措施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收集汇总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明确职责及任务,实行责任分流,拟定相应的工作意见和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对综治工作交办的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按时限落实专人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报镇综治办。
2.及时对我镇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研判,定期开展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制定治安防控预案,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组织治安巡逻活动,维护我镇社会治安良好氛围。按照市平安办要求,积极开展我镇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地区专项整治行动。
3.在每个村(居)民小组,落实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人、治安积极分子和志愿者。发动党员、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对本村(居)民小组的重点人员、管控人员、严重精神精神病人做好平日的监管。同时对本村(居)范围内的可疑人员或外来人员的可疑行为进行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我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专项成果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建立摸排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线索实。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一起黑恶事件。
三、建设成效
到目前为止,我镇社会治安情况良好,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形势良好,未发生刑事案件,为建设阆南明珠、美丽洪山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