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南部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南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南部县审计局局长 杨应雄
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各预算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0339万元,超预算任务3686万元,同比增长23.22%。县本级年初预算基本完整,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建设资金使用较去年明显下降。2013年全县各部门决算报表汇总反映:三公经费支出4140.33万元,同比下降13%;会议费支出2845.95万元,同比下降36%;房屋建筑物购建及大型修缮费21798.50万元,同比下降26%。
对《关于201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违反财政法规问题,有关部门根据审计机关的建议,正在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县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及项目253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9123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2824.04万元, 上交财政50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金额2310.60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08条。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2013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0339万元,为预算的105.53%,增长23.22%。省财政补助324717万元,增长5.22%。上年结转结余1536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总量 396592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完成3907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78%,增长6.48%。年终累计结转结余1350万元。
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9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09%。加上专款补助18***1万元,调入资金458万元,上年结转289万元,基金总收入为1013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5155万元,上解支出147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717万元。
(二)重点支出情况。2013年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分别完成79880万元、63639万元、55819万元、52585万元、33709万元,五项支出累计达285632万元,占总支出的73.09%。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支出规模持续增长,但财政资金支出压力明显增大,存在一定的财政支出风险。
二、县级预算管理及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一)无预算拨付财政资金282.81万元。2013年使用交通专项资金支付定升公路、广南高速定水互通连接线、省道204和101线南部绕城路的公路前期编制费、勘察设计费282.81万元。上述项目既无上级交通部门立项计划也未经县人大预算批复。
(二)违规借调专户资金5.03亿元。2013年,县财政局总预算借调其它财政专户资金2.75亿元;投资科从其它专户借调资金2.28亿元。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预算执行进度缓慢5079.46万元。2008年至2012年部分支农项目资金3235.81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共计879.21万元至2013年底未执行。妇幼保健专项资金467.76万元、农村卫生专项资金120万元、公立医院专项资金376.68万元至2013年底未执行。
(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638.53万元。
1.2013年挤占上级拨入农业专项资金257万元。
2.2013年城镇低保资金支付县慈善会、城乡低保户子女圆梦助学金60万元;民政专项资金支付民政局拥军优属年画款、优抚对象信访维稳经费等共计274.4万元。
3.2013年福彩分成收入中支交通事故赔偿费24.95万元。
4.2013年度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资金中列支县交通局借与贾海亮资金300万元,用于支付原101线欠民工工资300万元。据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资金并未将101线欠民工工资列为债权单位。
5.2013年财政局经建科交通专账中列支公路前期编制费、工作咨询费、监理服务费、勘察设计费等707.18万元,不属于交通计划内项目。
6.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定水镇、南隆镇工作经费15万元。
(五)社保基金管理不严,少产生利息收入1***.23万元。一是社保基金定期存单到期未及时取出,导致按活期利率计息少产生增值收益80.71万元;二是财政专户中的社保基金没有执行上浮利率,少计利息83.52万元。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六)非税收入3001.***万元未解缴入库。财政局综合科截至2013年底账面余额应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3001.***万元。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七)停车泊位费118.5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3年度,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由县蜀北办事处、滨江办事处管理。蜀北办事处拍卖所得53万元,滨江办事处拍卖所得65.5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未配套资金4146.63万元。2013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5:5分担,应配未予配套2505万元。2013年度县级财政应配套未配套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1***1.63万元。
(九)借出有偿资金未及时收回163.3万元。县财政局2007年1月4日出借有偿资金163.3万元给南部县先锋蚕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2年已到期,至审计期间未收回此资金。
(十)资产拍卖款3251.85万元未收回。截止2013年末,累计资产拍卖款3251.85万元仍未收回。其中:2010年度拍卖给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就业局、社保局原振兴街办公楼及土地下差款为878.2万元、水务局原当铺街办公楼及土地资产下差款为373.65万元;2011年度拍卖给四川省南部县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南部县文艺会展中心资产及土地下差款为2000万元。截至2014年4月22日,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已多次发出律师函进行催收,仍无结果。
(十一) 未按税法规定少征税款105.45万元,多征税款173.13万元。通过延伸调查,四川化企实业有限公司桂博豪庭项目2013年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40.32万元,多征企业所得税97.***万元。四川省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桂名苑项目,2013年少征营业税及附加7.09万元。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腾云鼎项目,2013年少征营业税及附加67.03万元。四川矗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2012年度提前征收土地使用税3.84万元、2013年度少征营业税及附加31.33万元,多征企业所得税31.33万元。
(十二)应申报未申报契税94.88万元。经调查,南部县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幸福广场项目缴配套费未申报应缴契税4万元,四川省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腾云鼎项目未申报应缴契税24.88万元,南部县圣桦置业有限公司付县疾控中心拆迁补偿费未申报应缴契税66万元。
(十三)未严格按企业实际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调查南部县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当年度能如实申报、缴纳税款,但在每月申报税款时,未严格按企业实际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涉及营业税及附加152.79万元。
(十四)应征未征地方教育费附加14.97万元。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兰渝铁路LYS-11标段项目部应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4.97万元,没有征收入库。
三、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所审计部门2013年度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54.93%,但仍有部分单位招待费超出规定标准。
(二)截留、挪用收入59.17万元。县投促局应交未交礼金收入9.5万元;县园林局应缴未缴财政专户9.67万元;县城管执法大队截留挪用预算收入40万元。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76.50万元。县投促局挪用企业保证金331.37万元,扩大开支范围13.40万元;县园林局基本支出超预算72.51万元,挤占项目资金159.22万元。
(四)未经政府集中采购68.99万元。县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68.99万元采购项目未经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政府统一招标采购。
(五)扩大开支范围50.35万元。县园林局无依据发放补助6.89万元;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县环卫局扩大开支范围36.80万元;县城管执法局和县执法大队超规定范围发放津贴 6.66万元。
(六)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县投促局决算报表收入比账面少24.80万元,支出比账面少41.77万元;县园林局决算报表收入比账面少103.19万元,支出比账面多575.30万元,2013年县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支出70万元未纳入决算。
(七)应收未收罚没款。城管执法大队应收未收罚没款61.94万元。
(八)县园林局违规设立公司。县园林局于2003年5月注册成立南部县绿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由该局职工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树苗及车辆作价,该局领导班子4人及临聘人员王永红分摊公司实收资本。
(九)违规出借企业资质。绿友公司将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出借给个人参与县外工程招投标,并按工程结算总额1.5%-5%不等的比例收取管理费。
四、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南充市审计局对南部县2012年至2013年6月末县、乡(镇)两级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截止2013年6月底,政府性债务累计余额为908341.5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891668.92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32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8347.65万元,比2012年底债务余额475856.24万元增加432485.33万元,增长了90.89%。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风险较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准确。财政部门统计的2013年6月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451***1.92万元,比市审计局认定的债务余额少456699.65万元。
(二)违规通过回购(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11.5亿元。2013年以来,县水务投资公司、交通局、河东镇政府违规通过回购(BT)方式融资举借政府性债务11.5亿元,用于嘉陵江长滩河防洪堤工程、河东镇安置小区、满福坝滨江大道、还房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
(三)部分乡镇2006年以来违规发生新的政府性债务55182.22万元。存在上述问题的乡镇有71个。其中河东镇、建兴镇、大坪镇2006年以来违规发生新的乡镇债务达23879.89万元、3636.71万元和1730.92万元。债务主要用于安置还房小区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政权机构建设等方面。
五、财政存量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3年底,县本级财政存量资金为67612.95万元,其中分布在财政部门53096.18万元,分布在各预算单位14516.77万元。审计发现,本级财政预算结转类资金中19224.93万元,未编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表,未对结转类资金进行清理反映。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3年,我县完成了对县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杜永彪、伏虎镇书记苏见、镇长邱明其、县红电公司董事长王泽碧等4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共查出问题金额2805.51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1072.38万元、管理不规范的金额1733.13万元。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1269.52万元、负有领导责任1500.97万元。根据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对其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出具了审计决定,各被审计单位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七、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2013年度对政府投资的238个基建项目依法进行了审计,1个项目进行了审核,审计工程投资金额为112140.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7819.18万元,审减率为15.89%,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通过审计,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存在的管理缺失、高估冒算、虚假签证、设计粗糙、监理不到位等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根据审计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严格落实预算单位和负责人员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相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二是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以及挥霍、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实行责任追查,坚决遏制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增强预算执行效率,确保项目执行效益。一是逐步减少年初预留项目比例,提高预算到位率。二是地方政府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任务确定应当与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做好统筹安排,良好契合。加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自主安排项目的规模和投入要有充足预算,做到可控、可调、可变,避免形成新的债务包袱。
(三)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强化支出预算管理。一是规范完善已出台的各类地方优惠政策,加大各类非税收入的收缴力度;二是财政部门应加强政府委托代收的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三是财政部门应科学编制政府基金支出预算,确保政府基金收支平衡;四是采取多元化筹资机制,在加大财政性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民生工程领域,有效缓解政府投资的压力。
(四)维护财政运行安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全面摸清政府性债务底数,实现动态监管,增强债务的计划性管理。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办理无计划,无资金来源的拨款,杜绝支出挂账的行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三是重视财政往来款项管理,加强清理、回收、处置、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