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1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阆中市公路局彭城搅拌站 | 阆中市彭城坝村二组临江河滩地 | 四川省南充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阆中分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原料堆场 4 座、料仓5座、水泥、粉煤灰筒仓4座、HZL240S搅拌机一套、装载机一台、皮卡车一辆、租赁搅拌车6辆、废水沉淀池1个;配套建设生活区、办公室等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6700m2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原料堆场、卸料和装卸区域修建封闭厂房(三面封闭,出入口安装门帘);并于厂房顶部、装卸区域和原料堆场安装喷淋设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于车辆轮胎清洗处,修建沉淀池,收集冲洗废水和部分雨水,沉淀后用于车辆轮胎清洗;修建雨水收集沟,对雨水进行收集,汇集于沉淀池中。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强度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砂石,定期清捞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针对危废设置独立的暂存区域,并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堆料场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环评要求:并且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不得引入医药、食品等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