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工伤维权难法律援助获赔偿
近日,高坪区法律援助中心圆满办理了一起历时2年的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帮助受援人获得112629.4元赔偿款。
家住四川省阆中市博树乡的贾某,在南充市高坪区小龙某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原料操作工作。2014年4月23日上午,贾某在工作中左手不慎被电锤头绞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贾某向公司提出索赔,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赔偿。无助之下,2016年4月19日,贾某找到了高坪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了解到贾某的具体情况后,高坪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为贾某办理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刘律师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刘律师一方面积极奔走调查取证,找寻贾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据;另一方面帮助贾某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鉴定申请,为其索赔做好充足准备。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刘律师的帮助下,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贾某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其伤残情况评定为八级伤残。在强大的证据支撑下,用工方不得不心服口服,同意一次性支付贾某工伤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12629.4元,有力维护了贾某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