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几点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扶贫措施实效反馈机制”的建议
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信息反馈沟通机制创新工作。一是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定期向人大、政协、民主党派通报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已多次举办《阳光问政》脱贫攻坚专场,倾听基层群众的心声,曝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在广元日报、广元新闻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设《脱贫攻坚每月战报》专栏,每月对成效进展分县区、分行业排位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市、县扶贫移民部门都设置了信访科(股)室负责受理、调查、处置群众诉求,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五是每月派出巡回督查组,进村入户开展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以《问题反馈整改通知》反馈给各县区和市级部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在每户贫困户家里张贴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廉心卡”,将监督举报渠道直接告知到每家每户,畅通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
二、关于“高层适当‘放手’,合理增加地方政府对扶贫政策的解读权”的建议
近年来,为提高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灵活性,着力实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要求,我市大力推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在国家和省市政策允许范围内,赋予基层更多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解读和决策权。如在贫困对象识别上,只明确了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主要由村、组组织群众通过民主评议的程序来确认。在制定易地扶贫政策上,在严控建房面积和户均自筹资金上限的基础上,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实现“一县一策”的建房补助政策。在扶贫项目规划选择和实施安排上,实行村民民主选择项目“由下至上”。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抓好县乡具体实施责任的落实,着力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上下功夫。
三、关于“加强非贫困户调研力度”的建议
中央、省、市一直高度重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均衡发展工作,将“两个满意”作为高质量打好三年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目标。一是在每年脱贫攻坚成效验收考评时,国家和省、市考核验收组都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非贫困村、一定比例的非贫困群众作为调查走访与交流问询对象,了解非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充分听取非贫困户的意见。二是在市脱贫攻坚巡回督查组每月的巡回督查暗访中,都坚持随机调查走访一定比例的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了解非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对非贫困群众反映的问题,都会直接反馈给各县区的主要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督促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高度重视做好非贫困户的教育引导工作,坚持在所有行政村全面开展“六化”行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感恩教育,大力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提升基层自治水平,大力加强扶贫文化建设,凝聚扶贫脱贫共识,有效提升了非贫困群众满意度。
四、关于“建立健全群众直接反应通道”的建议
2017年,市脱贫攻坚办制定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制度”》,将从群众信访举报投诉中收集发现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随后配套制定了《脱贫攻坚四级精准监督工作责任制度》,组建以纪检监察干部、村廉勤(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监督员队伍,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精准监督网络。其中村级监督员由村廉勤(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负责对村民小组的帮扶对象识别、项目安排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帮扶部门和干部履职、信息公开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落实、到户补助资金的兑现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收集问题,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建立了贫困户认领签字、组每月通报、村季度公示、上级全程监督制度,利用信息化平台***、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监督,确保每项政策特别是教育、卫生、兜底等与已脱贫户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扶持政策及时兑现、不走样跑偏。同时,全覆盖推行脱贫攻坚监督“廉心卡”,公布监督举报、涉农政策咨询电话,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有效确保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专项登记、优先处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切实做到群众有呼必应。
五、关于“鼓励地方成功人士返乡创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积极搭建广元籍在外成功人士等社会帮扶力量同家乡乡邻贫困户直接衔接、“点对点”帮扶平台。一是深入开展“众筹扶贫”“以购代捐”模式,动员各级党员干部、爱心人士以等于或高于市场价直接购买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手工制品,实现援需直接见面、直通互动。二是开展“返乡创业、回家发展”活动,鼓励外出成功人士回乡开发优势资源、捐资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带领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三是扎实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动员185个民营企业、5个民主党派、11家直属律师事务所、5个宗教团体,采用帮村、帮户的模式协助帮扶36个贫困村,在13个贫困村帮扶65户贫困户。四是积极搭建公开媒体信息平台,畅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帮扶贫困户的渠道,广泛开展“光彩事业行”、“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志愿助残行动”等公益活动,成功引导了一批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慈善行动。
六、关于“倡导民间资本在健康行业发展”的建议
***2010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鼓励医疗人才资源向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平等待遇。市政府2017年出台了《广元市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工作,将社会办医作为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繁荣壮大健康产业、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落实,目前我市共开办民营医疗机构50家,个体诊636家,其中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17所,占比34%,民营医疗机构已在我市健康行业发挥了巨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七、关于“促进民间资本乐于家乡建设”的建议
我们始终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一是直接捐资解困,搭建“爱心扶贫网”“爱心直通车”等供需直接对接平台,动员社会爱心企业常态化捐资捐物,一对一帮扶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二是开展扶贫一日行,动员社会各界到贫困村开展体验生活、走访慰问、捐资捐物、助医助残助学等行动。开展党员干部众筹行动,动员党员干部采用直接捐款的形式推动脱贫攻坚。开展扶贫日捐赠,动员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在扶贫日期间开展捐赠。三是广泛宣传《慈善法》,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激发非公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准脱贫。积极动员市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家和爱心人士进行捐赠,全市累计收到扶贫捐款、捐物和项目资助1.52亿元,社会力量投入脱贫攻坚资金达到17.1亿元。
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