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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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19年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18﹞237号)下达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7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行〔2019〕5号文件分配下达市妇联和利州区。其中,市妇联20万元,利州区17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市妇联开展“巾帼心向党思想引领”和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利州区建设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和探索党建带妇建工作新模式。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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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2:31: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