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018年11月2日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文件资料目录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国土资公〔2018〕11号;
(二)拍卖须知;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县政府批准拍卖出让文件;
(五)规划指标及宗地位置示意图;
(六)竞买申请书;
(七)以公司开发土地声明
(八)授权委托书;
(九)竞买资格确认书;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会场纪律。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国土资公〔2018〕11号
经大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土地拍卖需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01室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2日,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nggzy.gov.cn)土地交易系统完成申购,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6:00时。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到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所(406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3日14时00分在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遂州北路169号)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并确认竞买资格,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号牌按规定参加拍卖活动。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在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遂州北路169号)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本次地块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买人付清土地总价款的50%,3个月内付清土地总价款的80%,余款6个月内全部付清。
2.本次拍卖设有保留底价。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英县国土资源局(蓬莱镇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825-7852166 180****5388 139****0438
联 系 人:徐 亮 廖 蓉
网 站: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nggzy.gov.cn)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daying.gov.cn/)
八、几点说明
1.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nggzy.gov.cn)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0825-2210192。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大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及规划文件;
(二)地块范围: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及规划文件;
(三)出让面积:详见拍卖出让公告
(四)土地用途: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及规划文件;
(五)规划容积率: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及规划文件;
(六)规划建筑密度: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及规划文件;
(七)绿地率:详见拍卖出让公告及规划文件;
(八)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年限;
(九)动工及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土地竞得者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具有开发资质。
交纳竞买土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6:00时。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公告。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2日,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nggzy.gov.cn)和大英县国土资源局406室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县政府批准拍卖出让文件;
(4)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以公司名义开发声明、成交确认书;
(5)宗地位置示意图及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竞买人应根据拍卖文件到拟拍卖地块现场实地调查及踏勘,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一经举牌不得反悔,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2日,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nggzy.gov.cn)提交申请。并准备纸质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价增价幅度
竞价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确定。
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2日,在网上(www.snggzy.gov.cn)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6:00。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23日下午14:00时在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遂州北路169号)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并确认竞买资格,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号牌按规定参加拍卖活动。
(五)答疑
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拍卖会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六、各宗地的拍卖起拍价等详见拍卖出让公告
七、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出价,拍卖主持人当众打开密封的保底价,如最高应价不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本宗土地流拍。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起,至落槌期间,竞得人的应价为无效应价。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八、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拍卖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缴付土地价款的。
4、买受人对本拍卖文件内容有任何违背行为的,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后,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可以取消买受人的竞得资格。同时,买受人须承担如下责任:
(1)买受人所交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
(2)买受人必须按照成交价的20%向拍卖方支付违约金;
(3)拍卖人另行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款低于原成交价的,买受人必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八)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竞得人应向政府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竞得人应依法承担的税费(契税,交易服务费 ,印花税,配套费、人防费等)。
(九)本次拍卖会的佣金按差额费率累进法计算,买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时一并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档次 | 拍 卖 成 交 金 额 | 费 率 |
1 | 100万元以下 | 3.5% |
2 | 100—500万元 | 3.0% |
3 | 500—1000万元 | 2.5% |
4 | 1000—5000万元 | 1.5% |
5 | 5000—10000万元 | 1.0% |
6 | 10000—100000万元 | 0.5% |
7 | 100000万元以上 | 0.1% |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买人付清土地总价款的50%,3个月内付清土地总价款的80%,余款6个月内全部付清。
(十)拍卖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1、土地出让面积最终以我局测绘面积为准,最终测绘面积与公告面积不同的,仍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单价;
2、如因条件变化使本次拍卖地块有调整的,以拍卖会前我局公告或说明为准。对于竞买人为前期工作而作出的投入,我局概不作任何补偿;
3、在拍卖出让宗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如涉及地下文物,由宗地的竞得人按现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在拍卖出让宗地范围内的道路、自来水、煤气、电力、通信、雨水、污水等基础设施,由竞得人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自行申请,并组织实施建设,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施工期间所需的用水、用电、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建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本次拍卖地块地质灾害治理、植被恢复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6、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款和交易手续费后交地并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十三)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十四)本须知是为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在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遂州北路169号)举行的拍卖会所制定的。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日
竞 买 申 请 书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阅读大国土资公[ ] 号公告中编号为 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局于 年 月 日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7楼举行的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我方愿意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
若能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
1. ;
2. ;
……
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备注(背页)
备注 | 1、本申请人郑重承诺:我们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本次拍卖的有关问题均清楚且无异议。如因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和弄虚作假,均由我们承担一切民经济责任。 |
2、凡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加竞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将变更受让人的,必须在填写申请表时具体说明,否则,我局将按申请人的名称填写出让合同。 | |
3、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情况。我局将根据拍卖须知的精神,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 |
4、说明: |
以公司开发土地声明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 同 将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县国土资源局 年 月 日举办的土地编号为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若成功竞得该宗土地,将以公司名义进行土地开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姓 名 | 姓 名 | |||
性 别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职 务 |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年 月 日在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7楼举办的大国土资公[ ] 号公告中编号为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地块拍卖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授 权 委 托 书
竞买资格确认书
:
你方提交的对 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所提交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竞买资格。请持此《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 年 月 日 时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7楼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注: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必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大国土资公〔 〕 号)》的要求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善相关法定手续,履行《拍卖规则》、《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拍卖文件等确定的事项。若违反拍卖文件确定的事项,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将不退还竞买履约保证金,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年 月 日
竞买申请人签字:
大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成 交 确 认 书
竞 得 人:
宗 地 号:
宗地位置: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年 月 日
大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成 交 确 认 书
出 让 方 |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 地 址 | 大英县蓬莱镇江西路84号 | ||
竞 得 人 | 地 址 | ||||
成交时间 | 成交地点 |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7楼 | |||
竞得地块位置 |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
建筑总面积 | |||||
使用年限 | 宗地编号 | ||||
成交楼面地价 (元/m2) | 土地价款总额 (人民币) | ||||
其中:耕地开垦费总额(人民币): 万元 | |||||
交易服务费 (人民币) | 土地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总额 (人民币) | ||||
已交保证金 (人民币) | 价款缴付时间 | 按该宗地《拍卖须知》相关规定执行 | |||
出让方与竞得 人约定事项 | 一、竞得人以自然人身份竞得该宗土地后,若须以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办证的需在拍卖前提出以新公司开发声明且必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 二、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竞得人在签定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同》或签订后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均作违约处理。 竞得人违约后,出让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同时,竞得人须承担如下责任: 1、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必须按照土地价款总额的20%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 3、出让方另行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低于原成交总价款的,竞得人必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 ||||
出让方法定代表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 竞得方法定代表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
拍卖会会场纪律
参加本场拍卖会的所有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如有违反,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退场,并没收其保证金。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参加拍卖会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会务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指定的座位就座,并请将手机设置为振动或关机。
二、保证会场的安静,严禁高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三、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不得交头接耳,相互串通。陪同人员不得直接参与竞投报价。
四、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必须服从拍卖师的裁定,严禁扰乱拍卖会会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