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新政惠及万名住院患者
“城乡医保,真是救了我的命,有了医保,咱农村人也可以放心医病了。”近日,74岁的吴大爷激动地说。
据了解,今年1月,吴大爷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住进了医院。在住院治疗过程中,住院费用高达8万6千余元。正当吴大爷为高额住院费用一筹莫展时,船山区医保结算中心传来了好消息:吴大爷的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可报销5万9千余元。在出院后,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的,还可报销大额医保费用。
吴大爷的经历得益于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实施。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正式合并统一。按照规定,除去财政补贴,参保人员2014年的医保缴费标准分为80元/人、年, 200元/人、年两档。在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每人每年120000元(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据统计,2014年第一季度,全区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已惠及15478名住院患者,报销金额达3588万余元。我区的城乡居民医保正朝着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目标大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