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莅遂督查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6月5日,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健率省局竞争执法处、宣传中心、法规处、企监处等相关负责人一行,莅遂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专项督查。督察组一行先后到经开区嘉禾工商所、经开区工商分局、市工商局开展企业年报公示督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利国,副局长温清莉、李玲等陪同督查。
5日上午,沈健副局长一行到经开区嘉禾工商所现场了解企业年报申报情况,详细听取了嘉禾工商所关于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在经开区工商分局,沈健副局长一行认真听取了管委会书记李和平和经开区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关于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开展情况的汇报。沈健副局长对经开区推进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5日下午,省局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市工商局肖利国局长关于全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情况的汇报,肖利国局长详细汇报了我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截止5月底,全市应参加2016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 17995 户,已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15123户,已填写未公示的企业320户,未参加年报公示的企业2552户,全市企业平均年报公示率为84.04%。其中,年报率达90%以上的有大英县工质局、河东新区工商分局;年报率达85%以上的有蓬溪县工质局、射洪县工质局;年报率达80%以上的有安居区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年报率达70%以上的船山区工质局,全市企业平均年报率较去年同期增长13.6个百分点。
沈健副局长对遂宁市工商局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遂宁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遂宁市工商局年报公示工作领导重视,目标明确;二是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三是遂宁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成效明显,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提升。沈健副局长要求,在下一步年报推进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加强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二是要加大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力度,注重部门信息的归集;三是要加强协同监管,对虚假注册企业及“失联”企业,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及时开展“清吊”;四是要将效率作为底线,把不追求虚假年报作为前提,按照省局提出的“强推三年”的要求,不断提升企业自觉年报的习惯和诚信守信意识,为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