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主题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济人社〔2016〕13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人社调研〔2016〕1号)要求,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20日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主题宣传年活动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人社调研〔2016〕1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贯彻******系列***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获得感,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良好形象。
二、宣传内容
着力宣传以***同志为***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民生改善的政策措施及成效,大力宣传我市2016年重点实施的“六大任务”,深入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点改革举措。主要分四个专题。
(一)就业创业专题。重点加强对大众创业政策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援企稳岗、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切实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政策宣传引导。
(二)社会保障专题。深入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大力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费率和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等热点问题的宣传引导。
(三)人事人才专题。重点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集聚培育、高技能人才培养、职称改革及职业资格制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博士后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军转安置等宣传解读,突出宣传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等新政策新举措,大力宣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促进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政策措施。
(四)劳动关系专题。重点抓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宣传解读,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紧紧围绕上述“四个专题”,针对人民群众接受习惯的新变化,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着重开展八项活动。
(一)开设专栏专题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门户网站和机关宣传栏上策划开设专栏,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新常态下结构性就业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公务员考录、劳动者权益维护等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在局门户网站策划开设专栏,其他有关科室(单位)负责提供相关素材。
(二)印制宣传品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重要政策,设计印制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口袋书、宣传画和宣传折页等系列宣传品,免费向人民群众发放,并在经办服务机构、社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悬挂。
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相关素材搜集及宣传品的设计印制及发放工作。
(三)制作电视宣传片
以社会保障卡使用为重点内容,制作电视宣传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社会保障卡的意义、功能及工作成效等,促进社会保障卡更加深入、广泛地应用,让持卡人学会用卡、乐于用卡。
责任分工:信息中心负责制作社会保障卡宣传片。
(四)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
组织开发创作一系列主题鲜明、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信息和宣传用语等,利用微信公众号“济源人社”、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平台向人民群众推送。同时,加强与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合作,扩大受众群,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方便快捷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渠道。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济源人社”、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推送政策信息和宣传用语,其他相关科室(单位)负责提供有关素材;局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合作,扩大受众群。
(五)强化服务窗口的宣传功能
各经办服务机构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融入经办服务中,纳入经办服务的标准及评价考核体系,研究制定服务窗口和经办人员政策宣传职责及服务规范,完善人社服务大厅的政策宣传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每个基层人社服务所开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栏(橱窗),为基层群众阅读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便利。
责任分工: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强化服务窗口的宣传功能;人社服务大厅、就业服务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失业保险处、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以上要求加强宣传;农保科负责强化各基层人社服务所的宣传功能。
(六)开展政策咨询活动
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首届“创业大赛”、“创业之星”巡回报告会及创业项目成果展示等重大活动,走进学校、街道(社区)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强化“12333”电话咨询服务,更新完善政策应答库,做到人工、智能相结合的全天候服务。
责任分工: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市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负责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等重大活动开展政策咨询活动,信息中心负责强化“12333”电话咨询服务。
四、组织推动
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局办公室负责主题宣传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筹备策划(2016年4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28日前制定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具体明确本单位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开展(2016年4月至12月)。按照本方案中“四个专题”的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任务分解,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局办公室将加强督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各单位主题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切实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总结表彰(2016年12月)。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主题宣传活动总结、优秀宣传品、微博微信采用情况等报送局办公室。宣传资料以实物附电子版形式报送,其他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宣传品要附说明,注明单位、作者和联系方式等)。此次主题宣传年活动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宣传品、电视宣传片、微信微博信息等择优上报至省厅,参加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年活动评选。
联系人:张晨晓
电 话:0391—6630962
邮 箱:jyrbj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