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医保转移接续有规程可依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8月28日发表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根据《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办理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参保人需要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从转出到转入需45个工作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5:13: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