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退役军人局扎实开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周密”。组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核查审核三个实施阶段。目前,处于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二是人员范围“精准”。上级文件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的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未上岗、安置后下岗未解除劳动关系、攻坚行动前在岗和已正常退休、安置后下岗已解除劳动关系和已办理自谋职业五类人员中未参保和断缴的人员。三是时间节点“清晰”。第一个节点是2019年1月21日,持续到这个节点断保和未参保问题仍然存在的,要按规定纳入工作范围,但我省2017年以来开展解决退役士兵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已解决的,不再纳入工作范围;第二个节点是2019年8月10日,要在此之前彻底摸清底数和资金需求;第三个节点是2019年12月31日,原则上这个节点为退役士兵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四是部门分工“明确”。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医保、社保、税务等专班部门按上级政策和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且派业务人员集中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待大厅集中办公,目前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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