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提升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生活保障水平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贾阿楠,通讯员付林)日前,记者从市见义勇为办公室了解到,今后,我市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我市将对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应实行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见义勇为行为人受表彰所得的奖金(慰问金、奖品)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致孤人员,符合城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条件的,优先安排到福利机构供养;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纳入农村特困供养范围。对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并按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对于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我市将提高对其医疗保障水平,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治,对急危重症的,将优先救治。各地应将见义勇为人员就业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就业。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司职员,将优先安排和录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场监理、税务、质监、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应依法优先办理必要的证照,有关费用依法给予减免。
此外,我市还将着力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城镇落户,实施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优待政策。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各县(市、区) 要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货币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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