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开设不批捕嫌疑人法律知识学习班
近日,高新区检察院针对因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而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探索羁押替代措施,建立健全不批捕后续***监管机制,将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以外的活动完全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管之下,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开设不批捕嫌疑人法律知识学习班,以“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为题,带不批捕犯罪嫌疑人走进课堂,学习法律知识。
教学中,主讲人以真实案件为例,深入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和在现代法治实践中的重要地位,系统讲解了成文法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等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内涵。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进一步讲明了刑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学员们表现出对法律知识浓厚的兴趣,积极参与学习讨论。检察官展开充分的释法说理,在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就相关罪名的主客观要件进行阐释说明,消除了学员对自身案件的疑问,强化了学员认罪伏法、悔过自新的内心确认,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高新区检察院通过开设学习班,丰富了学员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员的守法意识,帮助学员增强规则感、责任感,以便其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重建生活,从一个违法者转变成守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