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推进犬只管理工作见成效
记者旋若飞
近日,市民魏先生从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养犬管理办公室的民警手中接过养犬免疫登记证,成为开发区第970位办理此证的市民。“很快,不到7分钟,就拿到了证。”魏先生对民警的工作效率很满意。
自今年4月份起,开发区多措并举加强犬只管理工作。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专门设立养犬管理办公室,设置执法岗4个、办证岗2个,并配备1辆皮卡车,特制犬笼等专用工具10余套;同时,对养犬管理实行分区域、差别化管理,确定主城区、已建成工业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地区为一般管理区,并予以公示备案;利用每天早晚遛犬高峰时段,加大巡查清理力度,全面整治违规养犬行为;为保证群众快速办证、“一次办证”,采取错时工作制、预约工作制为群众办证,提高办证效率。
在加强监管和服务的同时,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犬只管理工作的认识。发动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人员,在主要路口和农贸市场、小区出入口、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发放宣传单、宣传册2万余份。同时,借助网络媒体,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上进行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宣传。
今年4月6日的一次进社区现场办证活动让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中队长张振波印象深刻。他介绍说:“我们是在孟营二区社区广场上开展的活动。之前,我们预计活动办理20至30个养犬免疫登记证。由于前期宣传到位,我们当天总共办理了66个证。”
在多项措施的推动下,开发区的犬只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开发区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共发放养犬免疫登记证1067个,其中个人办理证件1039个、单位办理证件28个,已收容清理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违规犬305只。
政策解读:
《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有几处内容值得关注。
第二章第十二条:重点管理区内,提倡不养犬。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接受寄养犬超过三十日或者三次以上接受同一只寄养犬的,视为养犬。单位因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可以养危险犬。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只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饲养或者寄样,犬只因病到重点管理区诊疗的除外。
据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中队长张振波解释,“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中“户”以“房”为单位结合户口本进行认定,即一套房且一个户口本限养一只犬。“也就是说在重点管理区内无论一个户口本上的市民名下有多少套房产或者一套房产内居住有多少户市民都只能养一只犬。”张振波说。
而对危险犬的界定,则比旧规要宽松。熟知的哈士奇、萨摩、拉布拉多、金毛等犬种被移除危险犬序列。非纯种犬体高(肩高,即犬只正常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直线距离)超过41cm以上为危险犬。以前体高超过35cm以上的非纯种犬即为危险犬。
记者同时注意到,《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犬只在指定的宠物医院接受疫苗接种的同时会植入电子标识,扫描标识就可以了解养犬人姓名(单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式;犬只品种、犬龄、主要体貌特征;犬只免疫和检疫情况;犬只登记和年检时间等信息。
张振波介绍,犬只植入电子标识是落实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实施可追溯管理的手段,也可约束随意遗弃犬只的行为,同时为养犬人寻找遗失或丢失犬只提供服务和保障。但是,目前电子标识只提供犬只辨识服务,并不具备电子***功能。
《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也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残障人饲养的扶助犬,已经60周岁以上鳏寡孤独老人养犬的,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残障人携带扶助犬,不受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和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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